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2015年農業局等24個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經市政府批準,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我縣農業局等24個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57名工作人員。根據《昆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二○一五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的通知》(昆人社通[2015] 54號)規定,為做好招聘工作,現將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名稱、人數、專業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人員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專業要求
詳見《尋甸縣2015年農業局等24個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招聘條件的。曾參加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違紀人員不滿兩年的。
二、招聘范圍、對象
面向全國招聘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年齡:大學本科在30歲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年齡在35歲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不在本次公開招聘范圍內。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所需材料。
1.報名時間:2015年6月4日至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尋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樓6樓(仁德街道辦翡翠路就業和社會保障中心)
3.報名時所需材料:《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原件復印件各一份。2015年畢業生暫不能提供《畢業證》、《學位證》的須提供《就業推薦表》原件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4.對資格審核合格人員需填寫《考試誠信承諾書》。
5.根據省物價局和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核定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云價收費〔2011〕15號)及滇發改費昆尋證字〔2013〕第014001號規定,報名通過資格審查人員每人交納筆試考試費50元;進入面試人員每人交納面試考試費50元,現場資格審查時收取。
6.領取準考證時間:2015年6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領取準考證地點:昆明市五華區青云街40號(云南大學正門左側)。6月19日下午16:00——18:00開放考場。
(二)報名注意事項:每名報考者只允許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同時對自己提供的報名信息真實性負責,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號碼必須一致。報名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
(三)資格審查
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尋甸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每個招聘崗位擬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報名人數不低于1 : 3的比例,達不到1 : 3比例的根據考生自愿進行崗位調劑,調劑后仍達不到1 : 3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人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專業、學科按照《2015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指導目錄》、《普通高等學校專業目錄(省廳)》設置;在職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考試
(一)報考人員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二)筆試。筆試實行閉卷考試,科目為相應崗位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
(三)面試。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照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若遇末位分數并列,同時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員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空缺的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滿分100分。
若特殊情況達不到1:2比例面試的崗位,可按照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1的比例進入面試,但進入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方可進入考核、體檢。
(四)成績計算。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總成績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尋甸縣政務公眾信息服務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五)筆試時間:考試時間定于2015年6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六)面試時間、地點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核、體檢
(一)考試結束后,招聘計劃各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根據不同的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進入考核和體檢,如遇總成績相同不能確定考核、體檢人員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和學習情況等;體檢標準及項目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
(二)在體檢或考核中不合格的人員,由招聘單位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書面告知理由。因此產生的空缺可從本崗位應聘人員的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聘用
(一)對擬聘用人員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尋甸縣政務公眾信息服務網進行公示7個工作日。
(二)經考核和體檢合格、公示無異議,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報尋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三)聘用人員按照昆人通〔2008〕54號《印發〈關于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及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七、招聘紀律
(一)招聘工作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委、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監督。
(二)公開招聘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應認真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
(三)聘用單位負責人及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回避。
(四)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行為的。
八、其它事項
(一)此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培訓機構進行考前培訓和輔導。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的主管部門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二)招聘信息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尋甸縣政務公眾信息服務網上公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相應崗位由達到考核、體檢條件的應聘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1.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
2.公示期滿后10個工作日內,聯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九、未盡事宜按照《昆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文件執行。
十、監督電話
尋甸縣紀委監察局:0871—62662245
尋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1—62662521
附件:
1.《尋甸縣2015年農業局等24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計劃表》
2.《2015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指導目錄》、《普通高等學校專業目錄(省廳)》
3.《尋甸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報名審批表》
4.《尋甸縣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考試誠信承諾書》
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