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南市實施甘肅省2015年選拔普通高校畢業生
到基層事業崗位及從事三支一扶和進村社區工作公告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農牧廳、省衛生計生委、省旅游局、省體育局聯合下發的《關于印發2015年選拔4900名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事業崗位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151號)和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15年選拔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從事三支一扶和進村社區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150號)精神,現就我市實施甘肅省選拔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教育、衛生、農牧、旅游等崗位及從事“三支一扶”、“進村社區”工作公告如下:
一、目標任務
(一)全省選拔4900名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事業崗位工作。
1、招錄3520名高校畢業生(含甘南州和天祝縣藏區的學前教育專業普通中專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幼兒園任教;
2、招錄400名符合條件的農村中小學代課人員和80名優秀退役運動員到農村基層中小學任教;
3、招錄300名醫學類(含護理)專業的高校畢業生到鄉鎮衛生院工作;
4、招錄300名畜牧獸醫、農學類專業高校畢業生到基層畜牧獸醫、農技推廣等涉農崗位工作;
5、招錄300名旅游相關專業高校畢業生到基層旅游崗位工作。
(二)全省選拔1000名普通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三支一扶”工作;
(三)全省選拔1500名普通高校畢業生從事“進村社區”工作。
(四)全省選拔3400名普通高校畢業生(包含2014年已簽約農村碩士)從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教師工作(報考條件等詳細情況咨詢市教育局)
二、報考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報考范圍:具有隴南市戶籍的本市生源。
(二)報考對象:
1、2002年至2010年畢業,尚未就業,持《擇業通知書》并按規定在生源地進行報到注冊的專科(高職)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2002年至2006年畢業,持《就業報到證》回生源地登記、尚未就業的師范類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3、2011年至2014年畢業,持《就業報到證》回生源地登記、尚未就業的專科(高職)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4、2015年畢業,尚未落實就業單位的應屆專科(高職)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5、2003年9月25日以前由縣(區)教育部門聘用的農村公辦中小學(含縣鎮學校)連續代課、現仍在教師崗位、年齡60周歲以下(195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教育部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專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代課人員。
6、“三支一扶”僅限于2015年畢業、尚未落實就業單位的應屆專科(高職)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7、以往從事過“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進村社區”等基層服務項目的服務生,不允許參加此次“三支一扶”、“進村社區”的報考。
(三)報考條件及崗位要求
1、報考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良好,無違反法律法規記錄。
(2)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本人志愿到基層幼教、衛生、農牧、旅游崗位及農村、社區工作,且符合有關條件要求。
(3)服從工作需要和組織分配。
2、崗位專業要求
(1)農村基層幼兒園崗位要求:
報考農村基層幼兒園教師崗位須為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或相關相近專業。本科相關相近專業須為《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的教育學、科學教育、人文教育、教育技術學、藝術教育、小學教育、特殊教育、體育教育、音樂表演、音樂學、舞蹈表演、舞蹈編導、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動畫、美術學、繪畫、雕塑專業;專科相關相近專業須為《普通高校高職高專指導性專業目錄》中的音樂教育、美術教育、體育教育、初等教育、現代技術教育、特殊教育專業。
符合以上崗位專業要求的師范類畢業生可直接報考,非師范類畢業生須有教師資格證或取得省教育廳面向社會組織的教師資格考試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門課程的合格證(包括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2)報考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崗位須為醫學、護理、醫學技術類及相關專業,不包括中草藥栽培與鑒定、制藥工程、生物制藥、醫藥營銷、醫療器械、美容、食品工程、營養學等專業。
(3)報考基層畜牧獸醫、農技推廣等涉農站(所)工作人員崗位須為畜牧獸醫、農業類相關專業。
(4)報考基層旅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須為旅游類及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專業可放寬至歷史、地理、外語、工商管理(不含二級學科)、民族學、語言文學等專業。
(5)報考“三支一扶”和“進村社區”崗位工作人員的畢業生不限專業。
三、指標分配及選拔辦法
(一)指標分配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各縣(區)基層學校(包括農村中小學代課人員)、衛生、農牧、旅游、“三支一扶”和“進村社區”崗位的實際需求及報名人數,向各縣(區)分解下達選拔指標。今年起將“三支一扶”水利崗位納入支農項目,并單獨列出。集中連片特困縣(區)農村幼兒園指標由市教育局根據建設數量和教師需求提出分解意見。如果某個崗位出現某縣(區)的報名人數達不到分配1名指標的平均人數時,此崗位的指標可不向縣(區)分解,由市上統一保留,在全市范圍內錄取。
(二)選拔辦法
報考基層學校(包括農村中小學代課人員)、衛生、農牧、旅游崗位的招錄選拔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組織考試。考試筆試科目分為公共基礎知識測試(150分)和專業基礎知識測試(150分),兩項分值相加為筆試總成績。
報考農村基層幼兒園崗位的考生,招錄選拔考試除筆試外,還需進行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工作由各縣(區)教育部門會同人社部門組織實施。筆試結束后,由市人社局按分配指標的120%取整(凡出現小數點的都予以“進一”取整),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確定各縣(區)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指標末位成績并列者一并進入面試)。根據學前教育的特殊需求,從今年起,加大幼兒園教師崗位面試成績比重,考生的最終總成績為筆試成績/3×50%+面試成績×50%。擬錄用人員以最終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確定。
報考“三支一扶”、進村社區崗位的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組織考試。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測試”,總成績為150分。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5月28日至6月2日。
2、報名地點:報考基層學校、衛生、農牧、旅游、“三支一扶”和“進村社區”崗位畢業生在各縣(區)人社局現場報名。
3、項目選擇:每位考生只能選擇報考民生實事項目(基層學校、衛生、農牧、旅游)或基層服務項目(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進村社區、特崗教師、西部計劃)中的一個崗位類別,不能重復交叉報名。重復報名者,按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4、報名辦法及資格審查
(1)在市、縣(區)考務辦公室的統一組織協調下,采取本人現場報名的辦法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各縣(區)人社局畢業生就業部門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核,人力資源考試機構負責報名和信息采集匯總,教育部門負責幼教崗位的專業審核和教師資格認定,衛計、農牧、旅游等部門負責崗位專業的審核認定等工作。
(2)往屆畢業生須持身份證、《擇業通知書》或派遣至生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就業報到證》(必須無具體就業單位)、畢業證、戶口簿等證件原件進行報名。
(3)應屆在校畢業生報名時須持身份證、學校就業部門蓋章的《2015年應屆畢業生參加甘肅省基層就業項目選拔考試學校推薦表》(附件4)(“三支一扶”、“進村社區”人員使用附件1)、以及生源地戶籍證明(原戶籍復印件或公安部門證明)等證件。其中,省外院校隴南生源的2015年應屆畢業生,如果本人因故無法回生源地參加報名,可委托親友報名,報名時除提供有關規定的證件外,還須持委托書、考生本人的電子照片(照片大小小于20KB)。考生領取準考證時,考務部門須重新審核畢業證、報到證、戶籍等相關資料,再次確認報考資格。
(4)農村純農(牧)戶零就業家庭、城鎮低保家庭普通高校畢業生需提供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證明、民政部門的低保證明。報考基層幼兒園教師崗位的非師范類畢業生還需提供教師資格證或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合格證。
(5)報名時,考生須填寫《甘肅省2015年扶持高校畢業生就業項目選拔考試報名信息登記表》(附件1),《資格審核表》(附件5—8),并現場采集準考證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4張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寫相關表格時使用。“三支一扶”、進村社區考生現場填寫《甘肅省2015年選拔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服務考試報名信息登記表》(附件2)和《甘肅省2015年選拔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從事三支一扶和進村社區工作資格審核表》(附件3)。
5、農村公辦中小學代課人員的報名辦法及資格審查
農村公辦中小學代課人員的報名和資格審核工作由市、縣(區)教育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報考人員原則上只允許報考戶籍所在縣的文科教師、理科教師崗位。報名時,本人須持縣(區)教育部門聘用文件或證明、本人申請及戶籍證明、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學歷證明等,到指定的地點報名。報名時,須填寫《甘肅省2015年扶持高校畢業生就業項目選拔考試報名信息登記表》(附件1)、《甘肅省2015年選拔農村公辦中小學代課人員到農村中小學任教資格審核表》(附件9),并現場采集準考證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4張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寫相關表格時使用。
各縣(區)教育部門按照選拔條件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和有關原始證明材料進行嚴格審查,并在縣(區)、鄉(鎮)、村(社區)及代課學校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結束后,將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信息報市考務辦公室匯總,同時,將公示情況及報名信息報市教育部門審核批準,報省教育廳備案。
6、報考基層教育、衛生、農牧、旅游、“三支一扶”、“進村社區”崗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原則上只限報考畢業生生源縣(區)的招考崗位。個別因婚姻發生戶籍變化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憑結婚證、戶籍證明及其它有效證件,在新戶籍所在地縣(區)參加報名。因婚戶籍落入我市的外省生源未就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允許在新戶籍所在地參加報名,錄取后需將《就業報到證》改派至我市。
7、各縣(區)考務辦公室對普通高校畢業生和農村公辦中小學代課人員資格審查合格后,填寫《甘肅省2015年民生實事就業項目和基層服務項目報名信息匯總表》(附件2)、《甘肅省2015年各項目報名人數統計表》(附件3),“三支一扶”、“進村社區”填寫《甘肅省2015年選拔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服務報名信息匯總表》(附件4),連同電子表格,于6月10日前報市考務辦公室和市人力資源考試中心。
8、《準考證》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蓋章后生效,在考前一周內由生源地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發給考生。
9、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由各縣(區)教育部門負責實施。
五、考試
(一)考試組織
市、縣(區)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牽頭,會同教育、衛計、農牧、財政、旅游、體育等部門成立考務辦公室,負責考試的組織協調實施工作。市人社、教育、衛計、農牧、財政、旅游、體育等部門對考試工作進行巡視監督。
本次考試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單位(機構)舉辦任何考前輔導班。
(二)考試內容及范圍
報考基層教育、衛生、農牧、旅游崗位的參加公共基礎知識測試和專業基礎知識測試兩門筆試。報考“三支一扶”、“進村社區”崗位的參加公共基礎知識測試一門筆試。
1、公共基礎知識測試內容
時事、政治、法律、經濟、管理、科技、人文和計算機應用等方面的相關基礎知識。
2、專業基礎知識測試內容
農村基層幼兒園教師崗位測試內容為學前教育理論相關專業,主要內容包括:職業道德與基本素養、教育知識與應用、保教知識與能力。
農村中小學代課人員教師崗位分文科和理科兩大類。文科教師崗位測試內容為中學語文、歷史、地理;理科教師崗位測試內容為中學數學、物理、化學。
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崗位的測試內容為醫學專業公共基礎課和中醫基本理論有關內容。
基層畜牧獸醫站、農技推廣站等涉農站(所)工作人員崗位的測試內容為畜牧獸醫綜合基礎知識、農業技術綜合基礎知識等。
基層旅游事業崗位的測試內容為旅游法規、旅游管理綜合基礎知識等。
(三)考試時間
2015年7月11日。9:00—11:30,公共基礎知識測試;14:30—17:00,專業基礎知識測試。
(四)考場設置
根據報名人數設置考區。每個考場30人,為同一生源縣(區)、同一考試科目的考生。農村公辦中小學代課人員考生考場單列,不與普通高校畢業生混編。各縣(區)考務辦公室于2015年6月10日前將考場設置編排情況報市考務辦公室及市人力資源考試中心。
六、審核錄取及安置上崗
(一)初選、體檢、公示
1、各縣(區)按各崗位類別(幼兒園教師、衛生、農牧、旅游)及農村中小學代課人員(文科、理科)分配指標數,在指標內按總成績(基層幼兒園教師的成績由筆試和面試換算所得)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各崗位類別分配指標末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首先,對符合上述選拔范圍及條件的農村純農戶、純牧戶零就業家庭和城鄉低保家庭普通高校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拔;其次,按照專業基礎知識測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擇優錄取。若無符合優先選拔條件的,各縣(區)可采取加試方法確定人選,或由市上統一向省上提出并列人員一并錄取的申請,經省考務辦審核后一并錄取,其中超出指標的人員工資由縣(區)財政負擔。
2、各縣(區)按“三支一扶”和“進村社區”分配指標數,在指標內,按“公共基礎知識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分配指標末位考試分數出現并列時,各縣(區)可采取加試方法確定人選,或由市上統一向省上提出并列人員一并錄取的申請,經省考務辦審核后一并錄取。其中“三支一扶”超出指標的人員生活補貼等待遇由縣區財政負擔。
3、擬錄取人員名單確定后,參照新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組織體檢,經公示后報市上復核。
4、市考務辦公室和教育部門分別對縣(區)上報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和農村公辦中小學代課人員資格逐一復核后,普通高校畢業生和“三支一扶”、“進村社區”人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公示,代課人員由市教育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二)審批、錄用
1、基層教育、衛生、農牧、旅游崗位的審批錄用
公示結束后,8月10日前,將有關材料報省上審核。其中,普通高校畢業生由市人社局負責上報省人社廳審核,農村公辦中小學代課人員由市教育局負責上報省教育廳審核。審核結束后,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有關部門錄取發文市人社局會同有關部門下發錄用文件。
2、“三支一扶”、“進村社區”崗位的審批錄用
“三支一扶”人員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確定。公示結束后,8月10日前由市人社局報省人社廳審核。
“進村社區”人員由市人社局審核確定,審核確定前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人員確定后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
(三)上崗
上崗前,各縣(區)人社、教育、農牧、衛計、旅游等部門根據錄用批準文件組織安排錄用人員進行崗前培訓,10月底前安排上崗。
“三支一扶”、“進村社區”人員由縣(區)人社局組織崗前培訓,于10月底前全部安排上崗。其中,“三支一扶”人員按照崗位需求及所學專業,分別安排到基層教育、農牧、水利、衛生和扶貧等崗位進行服務。
七、待遇及保障措施
(一)普通高校畢業生被錄用后,按基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其工資由省財政支付。2015年由省財政按年人均15000元(月人均1250元)的標準,從錄用文件下發次月起劃撥市或縣(區),由市、縣(區)按有關政策落實。從2016年起,其工資等待遇按當地事業單位新錄用人員標準執行,納入省財政轉移支付,市、縣(區)按照國家和省上的政策予以落實。
按照甘政辦發〔2015〕37號文件規定,自2015年為民辦實事實施方案下發之日起,取消以往“試用期滿后5年內不得調離工作崗位”的限制,可以正常流動。
(二)農村公辦中小學代課人員被錄用后,按其招錄為公辦教師前最后一次經縣(市、區)教育部門批準為代課人員的時間連續計算工齡,無試用期。其工資待遇參照相同條件的正式在職教師執行,由省財政轉移支付。
(三)經批準錄取的“三支一扶”、“進村社區”人員,繼續執行甘人通〔2006〕59號、甘人通〔2006〕61號等文件有關規定,并按甘人社通〔2013〕128號要求,及時落實服務人員的生活補貼,辦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
(四)組織考試的工作費用,由市、縣(區)財政分級負擔,其中市級主管部門組織考試等實施工作所需費用由市財政支付,各縣(區)組織考試等實施工作所需費用由同級財政負擔,不再向考生收取。
八、工作紀律
(一)嚴格紀律。選拔招錄工作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增強考務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各地各有關部門及工作人員,要自覺遵守相關政策規定,嚴格工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對違反紀律的人和事,必須嚴肅處理。
(二)加強監督。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對選拔工作進行全程監督。要加大社會輿論監督,對招錄工作的重要環節,可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新聞媒體進行監督。
(三)狠抓落實。各縣(區)要嚴格執行選拔工作的政策規定,不得變通和另行制定加分等政策。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認真落實有關要求,確保按進度完成工作任務。
(四)驗收檢查。選拔工作完成后,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省人社廳、省教育廳、省衛計委、省農牧廳、省財政廳、省旅游局、省體育局等部門,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驗收,并書面上報省政府。市上各部門也組成相應工作組到各縣區對政策執行、工作落實等情況進行檢查,確保考試、招聘、錄用工作取得實效。
九、組織領導
2015年實施甘肅省選拔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教育、衛生、農牧、旅游等崗位及從事“三支一扶”、“進村社區”工作在市基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市人社局牽頭,與市教育局、市衛計委、市農牧局、市財政局、市旅游局、市體育局共同組織實施,縣(區)政府成立相應機構具體負責實施本縣(區)招聘錄用工作。
聯系電話:
市人社局8236221
市教育局8212692
市財政局8212937
市農牧局8263135
市衛計委8212630
市旅游局8212010
市體育局8212382
隴南市基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