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浙江海洋學院公開招聘實訓指導教師公告(2015年第14號)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要求,經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浙江海洋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實訓指導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浙江海洋學院創建于1958年,1998年由原浙江水產學院和舟山師范專科學校合并組建,此后舟山衛生學校、浙江水產學校、浙江省海洋水產研究所、舟山石化學校、舟山商業學校等學校(單位)相繼并(進)入。半個世紀以來,學校數易校址、歷經變遷,積淀形成了“海納百川、自強不息”的校訓精神,現已發展成為一所具有碩士學位授權資格,以海洋為特色,理學、農學、工學、文學、經濟學、管理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省屬本科高校。
學校總占地面積2000余畝,其中占地面積800余畝、位于浙江舟山群島新區的新城校區于2013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建筑面積60余萬平方米,各類藏書140余萬冊,教學科研儀器設備資產1億余元。下設海洋科學與技術學院等12個二級學院,舉辦獨立學院——浙江海洋學院東海科學技術學院。各類全日制在校學生15000余人。
21世紀是海洋世紀,開發海洋,科教先行。國務院批復的《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規劃》和《浙江舟山群島新區發展規劃》等明確提出,要在舟山“建設國家級海洋科教基地”,“努力把浙江海洋學院發展為海洋類大學”。當前,學校正借勢“海洋強國”戰略實施和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浙江舟山群島新區建設機遇,堅持立足新區、面向海洋、走向世界,堅持內涵發展、協同創新和國際化辦學,進一步優化結構、凝煉特色、強化優勢、提高質量。爭取到2020年,建成特色鮮明并在國內外具有影響的高水平綜合性海洋大學,成為我國重要的海洋人才培養基地,海洋科技研發平臺,海洋高新技術孵化園區,海洋科技引智載體和海洋人文社科研究中心。
二、招聘計劃
三、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能報考。
5.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信息發布平臺
1.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http://www.zsrls.gov.cn;
2.浙江海洋學院人才招聘網:
http://site2.zjou.edu.cn/rczp;
其中,浙江海洋學院人才招聘網為發布考試、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五、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采用電子郵件報名的方式。
1.報名所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相關執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所有應聘人員均需提供一寸彩照2張及《舟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見附件)。
2.電子郵件報名。報考人員下載并填妥《舟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粘貼本人近照),并將上述報考材料(須掃描成jpg格式圖片)及電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并發送至指定郵箱:rsc@zjou.edu.cn。報名截止時間為2015年6月19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咨詢電話:0580-2550017;聯系人:王老師;聯系地址:舟山市臨城新區長峙島海大南路1號浙江海洋學院行政樓人事處人才科317辦公室。
3.資格復審。考生在考試前到指定地點(交驗上述報考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并接受資格復審,否則不予參加考試)。具體信息請關注浙江海洋學院網站。
報考人數應達到招聘崗位計劃數的3倍,如達不到規定比例,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將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資格審查由浙江海洋學院負責完成,對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考察、公示、聘用等過程中,發現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六、考試時間和方式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和實操相結合的方式。
符合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應先參加筆試。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和實操對象。若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和實操對象。筆試、面試和實操滿分均為100分,其中面試和實操合格分均為60分,面試或實操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考試工作由浙江海洋學院組織實施,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監督和管理。考試時間、地點及具體辦法由浙江海洋學院另行通知。
七、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和實操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面試和實操成績各占30%、30%和40%合成總成績,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 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同,以實操成績高者排位在前,若實操成績仍相同,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標準按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考察結果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在面試和實操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和考察工作由浙江海洋學院負責實施。
八、公示和聘用
1.對確定的擬聘用人選,在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浙江海洋學院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核查不影響聘用的,填寫《舟山市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審核表》,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對象公示后,聘用對象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均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對象公示后,均不再遞補。
2.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浙江海洋學院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80-2550017,監督電話:0580-2550014。
附件::《舟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浙江海洋學院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