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直屬事業單位北京信息安全測評中心2015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2015年06月18日
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等文件規定,結合北京信息安全測評中心實際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2名人員,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附件1。
二、報名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全日制)、專業、專業技術(職位任職)資格、執(職、從)業資格或專業技能等級等;
4.符合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5.招聘崗位面向社會人員的,限于具有一定社會工作經歷(不含2015年應屆畢業生),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的人員報名(不包括戶口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屆畢業生)。
6.招聘崗位面向畢業生的,限于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北京生源2015年應屆畢業生。
三、報名時間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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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9日至6月30日。
(二)報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網上電子郵件報名、資格初審的方式。應聘人員應填寫電子版《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并將報名表電子版和身份證(正反面)、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其他主要資格證書的掃描文件發送到聯系人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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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北京信息安全測評中心綜合部李東;
座機:84437907;
手機:13520279322;
郵箱:lidong@bjeit.gov.cn。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者需經聘用單位資格初審后準予參加筆試。請在發送報名材料郵件后,務必通過電話方式與聯系人確認是否收到郵件。
2.報考人員只能報考本次招聘中的一個崗位。擬聘用人數與通過資格初審人數未達到1:5的崗位,則按實際通過人數參加筆試。
3.應聘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以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筆試時需攜帶相關材料原件。資格審查將與筆試同時進行,聘用單位將對考生材料進行現場核對,發現提供虛假信息的取消應聘資格。
四、考核內容與方式
考核分為筆試和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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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內容包括公共基本能力測試(40分)和專業技術能力測試(60分)兩部分,合格分數線原則上不低于60分。筆試時間150分鐘。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在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http://www.bjeit.gov.cn)公布。筆試成績合格者,按成績由高到低排名,每個崗位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達不到1:3比例的,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確定是否保留該崗位招聘。
(二)面試
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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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測評環節結束后在市經信委網站公布考試測評綜合成績?忌C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筆試、面試成績均按百分制折算)
五、體檢和公示
每個招聘崗位按照1:1的比例,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對考核合格者,將安排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
根據筆試、面試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網站公示。公示無異議的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應聘人員應按照聘用單位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體檢及入職等工作。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接到聘用通知后,應在通知要求日期內到聘用單位報到,過期未報到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招聘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關政策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轉正繼續聘用。被聘用人員工資、福利等待遇按照國家和北京市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檔案轉入人才服務機構,自謀職業。
六、需說明事項
1.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已辦理手續者取消聘用,應聘者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2.從資格審查到招聘工作結束,考生應保證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聯系暢通,因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附件:
1. 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信息安全技術測試人員崗位及要求
2.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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