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技術裝備中心,是省教育廳直屬全額撥款的處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擬定全省中小學(含幼師、職業學校)教學儀器、電教、音體美設備、圖書、勞動技術教育裝備的規劃和年度配備計劃;全省中小學實驗室建設規劃、實驗實踐教學、教學儀器設備專項經費管理、使用;指導全省中小學營養餐等后勤管理工作。
為加強我單位干部隊伍建設,充實人員力量,根據省人社廳《關于做好2015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5]14號)、省教育廳《下達2015年省教育直屬高校及廳直單位人員招錄招聘計劃的通知》(晉教人[2015]8號)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廳下達的2015年度人員招錄招聘計劃,今年我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工作人員,現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公開招聘原則
㈠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㈡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㈢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公開招聘崗位及人數
崗位 |
學科 |
專業要求 |
學歷學位 |
擬招聘人數 |
專業技術1 |
計算機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物聯網工程 |
大學本科及以上 |
1 |
專業技術2 |
音樂器樂表演 |
音樂表演(器樂類) |
大學本科及以上 |
1 |
專業技術3 |
美術藝術設計 |
藝術設計學 工藝美術 |
大學本科及以上 |
1 |
三、公開招聘條件
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㈡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道德素質,專業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相關專業技能和心理素質。
㈢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五官端正,身體、心理健康。
㈣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獲得畢業證、學位證。
四、公開招聘程序
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㈠制定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方案
制定《山西省教育技術裝備中心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方案》,經主任會議研究通過后,報省教育廳、人社廳審批。
㈡發布公開招聘信息
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方案經省教育廳、人社廳批準后,通過山西省教育廳網站和山西省教育技術裝備中心網站向社會發布公開招聘信息。公開招聘信息發布時間為15個工作日,從2015年6 月15日至2015年7月6日。
㈢應聘人員報名
1、報名時間: 2015年7月7日、7月8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平陽路426號(大和昌業32層) 山西省教育技術裝備中心中會議室
3、聯系人及電話:李老師 范老師 0351-3094427 3047061
4、報名所需材料: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張(同一底版)。填寫好《2015年山西省教育技術裝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二份(報名表可在山西教育裝備網http://www.sxjyzb.com下載),并報電子版到郵箱:sxszbzxbgs@163.com。
5、報名比例要求:應聘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不得低于3:1。報名人數不達3:1的,取消該崗位招聘。
㈣資格審查
由招聘工作領導組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歷、所學專業證明、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相關證件(證明)結合公布的崗位條件與要求進行資格審查,合格后才能進入筆試環節。已就業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㈤考試方式
1、筆試:筆試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按百分制計分,合格線為60分,不達合格線直接淘汰,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2、面試: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計劃和招聘崗位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人數不達3:1的,需經教育廳、人社廳重新核定招聘崗位數,批準后方可進行面試,綜合成績不得低于70分。總成績相同者,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錄取。進入面試的人員如出現缺考,不再遞補。
3、面試考核內容:
面試主要采取即興演講、答辯等方式進行。面試按百分制計分,合格線為60分,不達合格線直接淘汰,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面試內容:主要從應聘者的儀容儀表、語言組織和表達能力、溝通能力、專業知識、答辯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定。
面試結束后,按照職位計劃錄用人數,以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加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
五、體檢和錄用
1、體檢:一般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合格后方能錄用。未按規定參加體檢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2、公示與錄用
經考核、體檢合格后的擬錄用人員,通過山西省教育廳、人社廳、山西省教育技術裝備中心網站公告欄(http://www.sxjyzb.com)公示七個工作日后,報省教育廳辦理相關手續。
凡被正式聘用人員的工資待遇均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六、組織紀律監督
㈠成立山西省教育技術裝備中心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主要負責應聘人員的基本條件審核、筆試面試的組織協調及其他具體事務。
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政策,秉公辦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㈢對在報名資格條件中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或違反招聘規定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都將立即中止其應聘資格,已被錄用的取消錄用資格。
㈣回避制度。招聘工作組成員和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必須實行回避。
㈤對違反考核、體檢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和體檢資格,已被錄用的取消錄用資格。
附: 山西省教育技術裝備中心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山西省教育技術裝備中心
2015年6月15日
山西省教育技術裝備中心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