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省招生考試服務站公開招聘人員公告(第一號)
山西省招生考試服務站為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直屬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人數及相關要求
本年度聘用計劃為3人,均為專業技術職位,具體情況如下表:
招聘職位 |
招聘 計劃 |
學歷及學位要求 |
專業要求 |
行政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
行政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公共管理、公共事業管理、公共關系學 |
文秘 |
1 |
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
漢語言文字學、中國現當代文學、漢語言文學、漢語言、秘書學 |
法律 |
1 |
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
法學、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民商法學、法律碩士(非法學) |
總計 |
3 |
|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二)截止2015年6月30日,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學士及以上學位,專業對口。留學回國人員學歷需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學習證明材料。
(三)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且可以辦理派遣手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有關體檢要求。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考:
1、受過行政記過、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正在被立案審查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曾被勞動教養的;
5、曾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受過行政拘留處罰的;
6、現役軍人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7、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人員。
(六)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職位。
三、報名辦法
(一)下載填寫報名登記表。報考人員登錄山西招生考試網(http://www.sxkszx.cn/),仔細閱讀招聘公告,下載《山西省招生考試服務站2015年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并按照表格要求如實完整填寫各項內容。
(二)現場報名。報考人員本人(他人不得代報)于2015年7月7日至7月9日攜帶下列材料到山西招生考試基地(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晉源區集阜北街9號,山西省科技館對面)進行報名,招聘單位工作人員現場審核報考資格。
1、《山西省招生考試服務站2015年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就業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2015年應屆畢業生可持所在學校教務處開具的學習證明);戶口本或戶籍證明。
3、與報名登記表同底一寸照片2張(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4、復印件統一使用A4紙復印。
(三)公布報名情況。報名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報名信息上報主管部門再次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考生名單在山西招生考試網公布。根據有關規定,若報考同一職位的人數與該職位的招聘計劃數小于3:1,則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停止本次招聘。
(四)領取準考證。報名合格的考生于筆試前到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晉源區集阜北街9號,山西省科技館對面)領取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隨時關注山西招生考試網有關招聘公告。準考證是報考人員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和體檢的必備證件之一,考生須妥善保管。
四、筆試
本次招聘,筆試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不指定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前輔導班。考試內容為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試題采用百分制。成績合格線為60分,若某一職位無筆試合格人員,則該職位本次停止招聘。筆試時間、地點等見《準考證》,筆試成績查詢時間另行通知。
五、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揭曉后5日內,公布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和資格復審通知。同一職位,以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與招聘計劃數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若最后一名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并列,并列人員均進入復審名單。
進入資格復審程序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必須由本人持規定證件、證明到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復審,復審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時應提交的材料為:
(一) 準考證、身份證原件;
(二) 就業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
(三) 戶口本或戶籍證明。
未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中發現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取消其進入下一招聘程序資格。若某一職位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則該職位本次停止招聘。資格復審合格人數與計劃招聘數不達3:1的,須經省教育廳、省人社廳重新核定招聘計劃數,批準后方可進入面試程序。資格復審工作結束后,公布進入面試程序的人員名單。
六、面試
面試由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組織實施,屆時將在山西招生考試網公布有關事宜。面試重點考查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組織協調、語言表達等基本能力和相關專業知識,全面衡量考生的綜合素質。面試合格線為60分。若某一職位無面試合格人員,則該職位本次停止招聘。
面試工作將全程錄音錄像。
七、綜合成績的確定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面試人數與計劃招聘數達3:1的,綜合成績60分為最低合格分數線;面試人數與計劃招聘數不達3:1的,綜合成績70分為最低合格分數線。若某一職位無合格人員,則該職位本次停止招聘。
為確保數據準確無誤,成績實行兩次錄入和校驗。
八、體檢考察
(一)根據考生綜合成績,按照與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與考察人選。綜合成績相同者,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
(三)體檢工作由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有關事項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對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錄用資格。體檢結論通知考生后,若對體檢結論有異議,考生可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醫院與初檢醫院為不同醫院。
(四)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應聘者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情況,主要采取查閱檔案資料、情況核實等方式進行。
(五) 若某一職位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則該職位不再進行遞補。
九、聘用
(一)體檢、考察工作結束后,確定擬聘人員并在山西招生考試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名單同時呈報省教育廳和省人社廳。
(二)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省教育廳和省人社廳批準后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三)新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定級手續,不合格者依據有關試用期管理規定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招聘紀律
(一) 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的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嚴守工作紀律。如有違反招聘紀律和操作程序的現象,一經查實,將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并給予紀律處分。
(二) 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領導組成員、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必須實行回避。
(三) 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紀檢部門將全程監督招聘工作。
十一、其他事宜
(一)政策咨詢電話:0351-4862611。
監督舉報電話:0351-4862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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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