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溫州市樂清市公安局招聘文職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樂清市公安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安文職人員。具體事項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熱愛公安工作,具有一定的崗位適應性;
(四)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35周歲以下(1980年6月1日后出生);
(五)樂清市常住人口或應屆畢業生其生源地為樂清;
(六)身體健康。
二、具體招聘崗位、名額及要求
序號 |
崗位 |
名額 |
性別 |
專業 |
1 |
計算機網絡維護 |
7 |
男女不限 |
詳見附件二 |
2 |
文秘 |
11 | ||
3 |
新聞宣傳 |
1 | ||
4 |
現場勘查 |
1 | ||
5 |
DNA檢驗 |
1 | ||
6 |
普通 |
4 | ||
合計 |
|
25 |
三、報名方法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報名地點:樂清市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樂怡大廈附屬3樓)。
(二)報名方法
1、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各類獲獎證書、專業技術證書的原件和1份復印件連同3張近期彩色免冠1寸近照到指定地點報名。
2、報名者當場填寫《樂清市公安局公開招聘文職人員報名表》(見附件一)。
(三)資格審查
經資格審查通過后參加筆試,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及聘用資格。
四、錄用方法:
(一)筆試、面試
1、筆試:采取書面閉卷考試形式,筆試總分為100分。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治、法律等基礎知識、寫作能力以及其他適應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錄名額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進入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采取結構化形式。
3、報考專業崗位文職的人員,其專業未能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參加普通崗位文職錄用。
4、各崗位文職報名人數達不到其崗位招錄名額3倍的,按照報名人數3:1的比例核減其招錄名額。其中,專業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要求而核減招錄名額的,核減的名額增加到普通崗位文職的招錄名額中。(其中專業崗位文職招錄名額為1名的,其報名人數不足3人的,取消該崗位文職招錄名額,該名額增加到普通崗位文職招錄名額中。)
(二)體檢政審
根據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錄名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政審的人員。體檢政審不合格的,根據總成績依次替補。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按下列次序優先:筆試成績高的、學歷高的。
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執行,政審參照《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的通知》(浙人發〔2008〕58號)執行。
(三)聘用
體檢政審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樂清人才網予以公示。擬聘用人員如不服從工作崗位安排的,則取消錄用,并根據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錄用。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按下列次序優先:筆試成績高的;學歷高的。公示期滿后,由樂清市人才有限公司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由樂清市人才有限公司派遣至樂清市公安局工作。
五、其他說明
(一)人員性質
樂清市公安局文職人員屬經樂清市編委同意招錄、由樂清市財政全額撥款并實行派遣制和勞動合同制相結合的公安機關臨時工性質工作人員,主要從事公安機關非執法崗位技術保障、輔助管理和行政事務等工作。
(二)工資待遇
工資、福利待遇參照有關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樂清市公安局文職事務保障中心 61570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