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省中小企業科技教育培訓中心(浙江省中小企業發展研究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省中小企業科技教育培訓中心(浙江省中小企業發展研究中心):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下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經費自理,機構規格為處級。辦公地點位于杭州市西湖區。主要職能:浙江省經信系統干部、中小企業中高層經營管理人員教育培訓,工信部、農業部財政補助類企業培訓,職業技能鑒定,學歷教育,中小企業發展研究,中西部省份企業高管培訓,是一個教學管理型的教育培訓機構。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教育培訓管理與研究崗位2人,為管理崗位。
(一)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教育學、管理學、經濟學專業,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77年9月25日以后出生)。
學歷學位。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應屆畢業生,應于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歸國人員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認證書)。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3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9月17日上午9:00-9月25日16:00。報考人員在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報名。
2、資格初審。時間:2013年9月18日---2013年9月26日,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3、網上繳費。時間:2013年9月19日9:00-9月27日24:00,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可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繳費手續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5倍;不到規定比例的,酌情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相應崗位招聘計劃。
4、應聘資格的取得。符合組織考試條件的崗位,已繳費人員在2013年10月16日-10月18日上網(www.zjks.com)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各按50%計入總成績。
1、筆試。時間:2013年10月19日。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科目:《綜合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筆試后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入圍面試。
2、資格復審和面試。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在筆試成績公布后另行通知相關人員。
參加面試時,應聘人員應攜帶下列材料: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原件。留學回國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駐外使領館出具的境外留學證明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應聘人員所提供的證件不全或證件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的,視作不具備招聘資格條件,自動喪失面試資格。
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測試要素按崗位分別確定,主要考察專業水平和綜合素質。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各崗位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按1:1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將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我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我中心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我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2、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http://www.zjjxw.gov.cn/ztzl/xggcnew/“陽光工程”建設專欄);
3、浙江省中小企業科技教育培訓中心網站(http://www.zjxqkjpx.net);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本中心或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省經信委:0571-87052707(人事處)、87058101(監察室)。
2、浙江省人力社保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85124375(錢老師)
浙江省中小企業科技教育培訓中心
(浙江省中小企業發展研究中心)
201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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