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關于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切實做好我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工作,充實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執法隊伍,根據《張家界市永定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張家界市永定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張定政辦發[2014]16號)文件和區編委會[2015]1號會議紀要精神,擬面向全區公開選調基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工作人員41名。
一、選調工作原則
選調工作堅持面向基層、德才兼備、人崗相適、以德為先的選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
二、組織機構
領導小組
組長:歐湘云
副組長:張小慶
組員:趙 云、張勝文、周友發、鄧朝暉、丁德建
工作小組
組長:趙云
副組長:周友發、鄧朝暉
成員:劉政、江濤、楊遠鴻、劉新華、呂春華、覃基廣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食藥監局,辦公室主任由區食藥監局呂春華同志兼任。
三、選調范圍、條件和崗位
(一)選調崗位:基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工作崗位41名。其中永定所8名(本次選調5名)、崇文、大橋、南莊坪、西溪坪各5名,官黎坪所4名,沅古坪、教字埡、溫塘、尹家溪各3名。
(二)選調范圍:
1、鄉鎮(處)各事業站所全額編制人員;
2、計生部門僅限于手術醫生。
(三)選調條件:
1、政治素質好,堅決擁護和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勤奮敬業,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強;
3、近兩年來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齡不限;
5、學歷: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與食品藥品安全相關專業或工作經歷者優先;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⑴在黨紀、政紀處分期間或處分期滿未解除處分的;
⑵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辦法
選調工作按照發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和考試考核、公示、辦理調動的程序進行。
(一)發布信息
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發布選調人員信息。
(二)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地點:區食藥監局。
2、報名需提交材料:⑴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畢業證(第一學歷和最高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2寸近期證件照片2張。⑵報名形式:采取鄉鎮集中報名和個人單獨報名的形式,報名截止時間為7月7日。
3、資格審查
由選調辦公室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和相關材料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工作過程。如有報名者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
(三)考試考核
筆試和面試分別為100分,各占總成績的60%、40%。
筆試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組織實施。考試時間為7月11日上午9:00——11:00;考試內容:公共科目;考試地點:區政府十樓多功能會議室。采取封閉式出題、閱卷、評分。筆試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前50名人員進入面試環節。
面試由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牽頭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和面試人員待筆試成績公布后另行通知。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評委7名(其中用人單位3名、其他從評委庫選定)。
(四)公示
根據筆試和面試的綜合成績排名,前41名的定為選調人員。報領導小組審定后,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區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內如出現有效舉報,取消其選調資格,空出的崗位按總成績排名順延遞補。
(五)辦理選調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區食藥監局按照就近安排的原則,攜安置方案,報人社、編制部門審定后辦理人員調動和編制劃轉等相關手續。
五、選調紀律
1、全過程必須公開透明,規范操作。
2、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嚴禁徇私舞弊。
3、堅持公平競爭,擇優錄用。
4、凡發現在選調過程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并給予黨紀政紀處理。涉及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