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原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6號令)、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貫徹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六人社〔2011〕9號)文件精神,經區政府同意,并報市人社局批準,由區人社局面向社會、統一組織開展2013年度裕安區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招聘計劃
2013年度裕安區區直部分事業單位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3名。詳見《裕安區區直部分事業單位2013年度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設置表》。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專及以上畢業生,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9月1日后出生);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招聘后即構成原人事部6號令規定的回避關系的職位。
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省人社廳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規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被辭退的公務員或被開除公職人員未滿五年的,不得報考。
四、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2013年9月24日~26日;
(二)報名地點:裕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議室(六安市龍河路)
(三)報名者需攜帶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張;
4、屬于報考非定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證明)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報考人員均需填寫《裕安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資格審查表》和《報名、考試誠信承諾書》各一份(在報名處領取),并繳納考試費用90元(筆試費45元/門)。
考生報名時所提供的證件資料,以及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招聘條件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并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招聘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每名報考者限報一個職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五、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資格審查由監察、人社、教育組成的資格審查小組審查。對通過資格初審并繳納考試費的,核發《準考證》。報考者于10月10~11日到區人社局領取《準考證》,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者持《準考證》、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指定的考場參加考試。
應聘同一崗位的需形成競爭,招考崗位計劃數與報考人數比例應不低于1:3。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將取消或核減該招考崗位計劃數。對少數特殊崗位(緊缺專業)確實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經區人社局批準后可降低1:2比例開考。
六、考試
考試由區人社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進行。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法進行。
(一)筆試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兩門合計成績120分、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才能進入下一輪規定程序。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120分(內容:常識、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和寫作)和崗位專業知識滿分120分(內容:各相關專業相應學歷層次基礎理論、業務知識和綜合應用能力)。
考試時間公共基礎知識90分鐘,崗位專業知識120分鐘。
筆試結束后,在裕安區政府網公布筆試成績。
報考非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于筆試結束3天之內,攜帶相關證件(證明)等,到區人社局公務員局申請加分,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區人社局在裕安區人民政府網等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每門筆試成績增加2分,逾期不再補辦。
(二)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辦法進行。結構化面試內容包括: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計劃與組織協調能力,以及語言表達能力等,滿分為100分。
面試人選按崗位計劃數的1:3確定,按筆試成績初次合成成績(其中公共基礎知識占30%,崗位專業知識占40%合成)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入圍人選。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
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合成總成績
考生總成績按3:4:3計算。
即:考生總成績=公共基礎知識×30%+專業知識×40%+面試成績×30%。
如出現最后一名合成成績同分,則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序;如筆試成績再出現同分,則以崗位專業知識成績高低確定排序;如崗位專業知識成績再次出現同分,則以崗位專業知識的主觀題得分確定排序。
因故出現人選缺額的,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僅限一次。
七、體檢與考核
體檢須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人社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由區人社局統一組織體檢。體檢后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所在體檢醫院體檢專用公章。
考核工作在區人社局的指導下,由用人單位的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主要對考核人選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考核人選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對體檢、考核不合格者,且其后又有符合條件的考生,可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體檢、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八、聘用與管理
1、按照崗位設置1:1的比例,根據考試總成績按高分到低分順序從體檢、考核合格者中擇優選聘,并且分配到崗位設置的單位。被選聘人員經公示一周無異議后,方可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有異議經審查核實不符合條件者和不服從分配者不予錄用。
2、凡被聘用人員,一律到設崗單位工作,實行全員聘用合同制,與用人單位簽定聘用合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九、招聘經費
招聘工作所需經費,按招聘人數由用人單位分擔。考試收費標準按省財政廳、省物價局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執行。
十、監督檢查
本次招考嚴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試工作規則(試行)》及保密、回避等相關規定,堅持客觀、公正、科學、規范的原則,嚴肅考風考紀,嚴格實行考試責任追究制,確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進行。
為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落實報考者和社會各界對招聘工作的知情權和監督權,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實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對有關工作人員違反招聘原則,不按規定程序操作的行為,要立即制止并責令改正;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嚴肅處理,絕不姑息;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宣布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資格、通報所在學校或單位等處理;對違反招聘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上述人員中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十一、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區人社局負責解釋。
各招聘單位招聘情況詳見《裕安區區直部分事業單位2013年度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設置表》。
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的考試,裕安區人社局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
咨詢電話:0564-3236213
0564-3236216
監督電話:0564-3301669
附件:裕安區區直部分事業單位2013年度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設置表.rar
裕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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