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師范大學2015年第二批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華南師范大學始建于1933年,是一所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管理學等學科門類齊全的省屬重點大學,是廣東省屬高校中唯一的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要求,華南師范大學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學科研人員4人、教學輔助人員1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包括國內應屆畢業生、境外應屆留學生。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第一學歷須為國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本科學歷學位。
6.符合廣州市戶口遷入有關規定。
7.具備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
具體要求詳見《華南師范大學2015年第二批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見附件1)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15年7月29日至7月31日。
(二)報名方式
1.報名材料包括:(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2)個人簡歷、個人著作、科研項目證明、獲獎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招聘要求的其它證明材料(如工作經歷等)掃描件;(3)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從大學起各個學習階段的證書均需提供);(4)身份證、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暫緩就業協議書掃描件;(5)個人近期證件電子照(一寸彩照)。請將以上材料掃描件或電子版壓縮制成以“應聘崗位代碼,畢業學校,所學專業,姓名”命名的壓縮包。
2.應聘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報名材料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各招聘單位指定郵箱(具體聯系方式見附件1),郵件標題為“應聘崗位代碼,畢業學校,所學專業,姓名”,如:“B2015AA01北京大學文學張三”。提交材料不齊者,視為報名不成功。報名材料原件用于面試當天或者電話通知的規定時間到招聘單位進行復核。
(三)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在招聘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gdhrss.gov.cn)或華南師范大學人事處網頁(http://rsc.scnu.edu.cn)詳細了解招聘崗位及有關條件,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者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照片應保持一致。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如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其崗位條件為“企業管理”(財務管理方向),那么專業中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不可報考。除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4.國內應屆畢業生包括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學位證及2015年尚處于暫緩就業協議期限內且能以應屆生的身份報到的畢業生。境外應屆留學生包括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于2014年1月1日至報名之日前取得境外學歷、學位,且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
5.按廣東省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時在報名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6.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員工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考察階段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7.落實回避規定要求,凡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四)報名資格初審
學校成立招聘小組,根據招聘條件審核應聘人員的報名材料,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面試人員名單,不符合招聘要求或提供材料不齊者,資格初審不通過。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名單將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頁(http://www.gdhrss.gov.cn/)及華南師范大學人事處網頁(http://rsc.scnu.edu.cn)公布。資格復查將視具體情況在考察環節前進行,如通過資格初審但因所提交材料虛假、隱瞞或其他原因不符合招聘條件無法通過資格復查者,將取消其應聘資格。
五、考試
各招聘小組對應聘者進行教學技能或實驗操作技能、職業匹配性方面的考核。具體考核方式、時間地點,由各招聘小組確定,并于公布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名單的同時發布。各招聘單位應成立面試評委小組(小組成員人數為奇數且不少于7人),對每位面試者進行面試評分,面試成績(滿分100分,80分以上為優良)由各用人單位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能達到優良者不予聘用。
六、體檢
根據綜合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規定嚴格執行。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八、公示和聘用
報考人員經考試、體檢、考察后確定擬聘用人選。名單在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gdhrss.gov.cn)和華南師范大學人事處網頁(http://rsc.scnu.edu.cn)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九、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網上郵件報名方式,接收報名信息應計算到報名截止日的24:00為止。
(二)本公告所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數,如“本科以上”即指包含本科。
(三)應聘人員確保聯系方式準確、暢通。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四)關于遞補的說明。
因測試人選出現空缺、體檢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結果影響或者個人放棄聘用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可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
十、聯系方式
應聘報名、咨詢請直接聯系相關單位,具體聯系方式見附件1。
招聘工作電話:85211236(人事處)
監督投訴電話:85211016(紀委、監察處)
附件1:華南師范大學2015年第二批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xls
附件2: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doc
華南師范大學
2015年7月15日
附件1:華南師范大學2015年第二批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