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教職工隊伍結構,提高教師教輔及管理人員隊伍整體素質,按照《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晉人字[2008]118號)、《關于進一步規范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程序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1]88號)、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和山西省人社廳《關于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全面實行公開招聘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2]53號)文件以及山西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省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精神,以優化我院教師、教輔及管理人員隊伍結構,提高教師、教輔及管理干部隊伍素質為目標,堅持秉承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公開招聘工作。
二、招聘錄用的基本原則
(一)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擇優錄取的原則;
(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的原則。
三、招聘錄用的組織領導
學院公開招聘錄用工作在學院招聘工作領導組的統一領導下,由學院招聘工作組組織實施招聘錄用工作;學院紀律監察辦公室全程監督招聘錄用工作。
四、招聘的基本條件
(一)教師、專技(教輔)崗位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和團隊協作精神;
3、身體健康,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報考教師崗位需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且本科專業與研究生專業一致;報考專技(教輔)崗位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2年以上實踐工作經歷;
5、所學專業符合招聘錄用計劃要求;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二)管理(文秘)、輔導員崗位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和團隊協作精神;
3、身體健康,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中共黨員;
5、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五、招聘錄用崗位、專業、人數及資格條件
經省教育廳、省人社廳批準,此次招聘崗位為教師、教輔和管理人員共19人,其中3人為招聘“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具體招聘崗位、專業、人數及資格條件見下表。
201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2013年公開 招聘 工作 人員 計劃 (19人) |
崗 位 |
計劃數 |
專 業 |
學 歷 |
備注 |
教師 |
4+1 |
機械工程 |
碩士研究生 |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計劃數1 | |
教師 |
2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碩士研究生 |
| |
教師 |
1 |
電氣工程 |
碩士研究生 |
| |
教師 |
1 |
控制科學與工程 |
碩士研究生 |
| |
2013年公開 招聘 工作 人員 計劃 (19人) |
教師 |
1 |
工商管理 |
碩士研究生 |
|
專技 (教輔) |
1 |
機械工程 |
本科及以上學歷 (企業一線助理 工程師職稱及以上) |
| |
專技 (教輔) |
1 |
材料加工 |
本科及以上學歷 (企業一線助理工程師職稱及以上) |
| |
專技 (教輔) |
1 |
信息系統與管理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 |
輔導員 |
2+1 |
|
碩士研究生 |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計劃數1 | |
管理 (文秘) |
2+1 |
|
碩士研究生 |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計劃數1 |
六、招聘錄用程序
(一)信息發布
學院2013年招聘方案經省教育廳、人社廳審批后,在學院網站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9月16—30日
2、報名地點:山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山西省長治市城北東街130號)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兩種方式。
(1)現場報名:報名時需攜帶:①本人身份證、本碩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②在讀期間發表文章的原件及復印件;③畢業院校出具的在校學習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④畢業院校對畢業生的思想政治表現給出的評價意見。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張;⑥其他有關資料。人事處匯總后交資格審查小組審核。
(2)網上報名:應聘人員登錄山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網頁下載《山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201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填好后附相關材料發到學院人事處郵箱(sxjdxyrsc@163.com),并在領取準考證當日攜帶照片、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人事處進行現場確認。聯系人:張老師、段老師。聯系電話:0355-5830214。
擬招聘崗位數與每個崗位報名人數要達到1:3比例要求,否則取消該崗位的考試。筆試入圍后參加面試的各專業考生人數的比例原則上要達到1:3比例,不達規定比例要求的,總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
●資格審查:10月1日由學院人事處牽頭,組織教務、紀檢等部門相關人員對應聘人員資格進行審查。筆試前公布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及考試安排相關事宜,請關注。
●注意事項:1.報考人員對個人提交的信息和資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由兩個環節組成:筆試和面試;
3.考生參加考試均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
4.考試結果將在學院網站公示。
(三)考試
●考試時間:2013年10月12筆試,13日面試;10月10—11日在我院人事處領取準考證。
●考試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安排:準考證發放時間、筆試時間和地點在資格審查結束后兩日內在學院網站公布,請關注。領取準考證在學院人事處辦公室。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環節。筆試、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低于合格線,直接予以淘汰。
1、應聘教師崗位人員考試
筆試為閉卷形式,時間為2.5小時。命題采用百分制,內容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構成,其中基礎知識部分占30%,考試內容為時事政治、教育法規、教育學、心理學等相關知識;專業知識部分占70%,內容為招聘計劃中所列專業相關知識。筆試成績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應聘人員由高到低排名,按照2013年招聘錄用計劃數量的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可將達到筆試合格線以上的人員確定為面試人選。
面試分課堂能力測試和專業能力測試兩個環節,由學院招聘工作組組織實施,成立由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成員、用人系部負責人、外請專家(依照省教育廳、人社廳有關規定聘請)、相關專業教師組成的課堂能力測試和專業能力測試考核小組。課堂能力測試重點考核應聘人的教學基本素質、較好地運用專業知識進行課堂教學的能力,考核方式為試講;試講內容由學校指定,時間20分鐘左右。專業能力測試,重點考察專業知識總體掌握的程度、應聘人的綜合素質等,考核方式為答辯。答辯時間10分鐘左右。
應聘教師崗位人員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2、應聘專技(教輔)、管理、輔導員人員考試
應聘專技(教輔)、管理、輔導員崗位人員筆試占60%,面試占40%,均按百分制記分。筆試考試由《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測試》兩部分組成!豆不A知識》占筆試成績的30%,《專業知識測試》占筆試成績的70%。《公共基礎知識》筆試內容為時事政治、教育政策法規、教育學、心理學等知識,《專業知識測試》筆試內容為教輔專技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筆試成績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應聘人員由高到低排名,按照2013年招聘錄用計劃數量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可將達到筆試合格線以上的人員確定為面試人選,總成績必須達到70分。
面試內容包括專業教育培訓背景、語言能力、相關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綜合素質等,根據需要,工科崗位需要進行實際操作。根據省人社廳、教育廳要求,面試應由外請專家(每個小組不得少于50%)、學院相關部門負責人及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組成專業測試小組,對應聘人其進行全面的專業測試以考察應聘人員是否能勝任所聘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含60分)以上,否則直接淘汰。
應聘專技(教輔)、管理、輔導員崗位人員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3、博士研究生不參加學院的公開招聘考試,由學院考核考察,經省教育廳審核同意,報人社廳審批。
(四)確定擬錄人員
筆試面試結束當天成績揭曉后,在學院網站公示筆試面試成績及總成績排名。按照學校2013年招聘錄用人員分專業計劃數量,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用人選。
(五)體檢
擬錄用人員確定后,一周內學校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按《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標準執行。對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擬錄用資格。
(六)公示
對體檢合格的擬錄用對象,學校招聘領導組審核后呈報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審核,并在我院校園網“通知公告欄”和人事處“人才招聘”欄進行為期一周的公示。
(七)辦理錄用手續
對公示期間無異議者,由學人事處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擬錄用人員在公示期間,若有舉報并查證核實者,取消錄用資格。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對試用合格且各種證件齊全的,辦理相關錄用手續;對試用不合格或證件不齊全的,不予辦理錄用手續。
(八)解聘
學院對錄用人員在簽定就業協議后一年要進行思想道德及業務能力雙重考核,到期由所在系部出具其個人表現材料,教務部門出具教學評價意見書,雙重考核合格者方可轉正定級,不合格者辦理解聘手續。
七、工作紀律
(一)學校招聘工作領導組及成員必須嚴格按照招聘工作有關規定,規范操作,嚴守紀律,嚴格實行回避制度,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二)工作人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以權謀私,不得弄虛作假。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給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如發現應聘人員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如偽造、涂改證件、證書等,或在考試過程中出現作弊行為者,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認真落實回避制度,參與招聘的工作人員如有親屬參加應聘,須主動提出并回避。
(五)招聘錄用工作全過程接受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附件下載:2013年山西機電學院招聘簡章.rar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