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省經濟信息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省經濟信息中心: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全額預算管理單位,機構規格相當于副廳級。主要職能是為政府提供宏觀決策咨詢和信息技術保障服務,承擔政府委托的經濟運行和社會發展監測分析、政策研究以及社會經濟管理事務,負責公共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和管理;承擔省政務信息資源交換平臺的建設、維護管理工作;承擔推進我省應對氣候變化和低碳發展合作工作;承擔全省發展改革系統政務信息化規劃、建設、維護管理工作;承擔信息化項目咨詢和信息系統安全服務工作;承擔浙江省一級期刊《浙江經濟》的主管主辦職能。單位位于杭州市區。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經濟研究崗位6人,為專業技術崗位。
(二)招聘條件
1、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
2、博士研究生學歷,數量經濟學、產業經濟學、區域經濟學、國民經濟學、能源經濟或環境科學等專業;
3、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77年10月25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研究機構工作經驗或課題研究經驗者優先。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各環節均由招聘單位自行組織。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應聘者于2013年10月25日前將報名材料郵寄到招聘單位(以郵戳時間為準)。郵編:310006,地址:杭州市環城西路33號-2浙江省經濟信息中心人事處。2013年10月20日在北京舉辦2013年浙江省高層次人才洽談會中接受現場報名。
報名資料包括:報名表(樣式見附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可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職稱證書、代表性論文著作、科研成果、獲獎證明等復印件。
2.資格初審。招聘單位在收到應聘者資料后進行資格審查,5個工作日內通過短信或電話向應聘者反饋初審意見。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招聘人數的2倍,否則將酌情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計劃。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按40%、60%計入總成績。
1.筆試
主要測試研究能力、文字能力和專業知識的實際應用能力。
時間:2013年11月4日上午9:30。
地點:浙江省經濟信息中心4樓。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和資格復審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1)資格復審
面試人員應由本人前往招聘單位工作地點接受資格復審。面試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留學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工作業績等原材料。證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
(2)面試內容及形式
面試主要為綜合素質測試。
采用無領導小組討論方式進行,著重考查應聘者對宏觀政策方向問題的分析研究能力和綜合素質。
(三)體檢及考核
考試結束后,按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考試結果和入圍人員名單在指定網站公布。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
由招聘單位統一安排進行,費用由招聘單位承擔。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核對象。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考核、體檢中出現不合格者,不遞補。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經濟信息網(http://www.zei.gov.cn,“招聘信息”欄目);
2.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人事信息/事業單位招考欄目”);
3.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欄”)。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在主管單位和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應聘人員對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省人力社保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或省發改委人事處反映,以便及時糾正。
1.省發改委(人事處):0571-87057029;
2.省人力社保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通訊地址:杭州市環城西路33號-2
電話:0571-87055502
浙江省經濟信息中心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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