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級機關國有資產事務中心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公告
上海市市級機關國有資產事務中心是隸屬于上海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承擔市級機關國有資產管理的事務性工作。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寬選人用人視野,根據《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滬人社專發(2009)45號〕,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行政文秘綜合崗位,1名
二.招聘對象條件
1.基本條件
身體健康;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學位及以上;35周歲以下,具備2年以上本市機關事業單位相關崗位經歷,有較強工作責任心和協調處理具體問題的能力,有較好的服務意識和溝通能力。
2.招聘職位說明
崗位描述:負責各類綜合文字工作,如起草各類重要稿件、工作總結與計劃、工作報告,以及協助辦理各類公文等。負責辦公室其他行政綜合工作,以及溝通協調相關綜合事務。
專業要求:中文及行政管理類專業。具有綜合文秘實務經驗,有良好的文字寫作和公文處理能力,擅長各類文書撰寫;熟練使用各種辦公軟件。
政治面貌:中共正式黨員。
3.戶籍要求
不限。外省市戶籍人員,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不含臨時居住證)或上海市人才居住證(均須在有效期內)。
四、招聘辦法
1.報名時間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5年8月21日止(以郵戳為準)。
2.報名方式
(1)本次報名采取紙質材料寄送報名方式
請將《上海市市級機關國有資產事務中心應聘人員報名表》(自行下載并按要求如實填寫,并個人手寫簽名確認)、身份證(正反兩面)、學歷和學位證明(如為海外學歷,需提供教育部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獲獎證書及其他資格證書等材料(如上海市居住證、職稱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復印件)郵寄至黃浦區陸家浜路1388號701室,上海市市級機關國有資產事務中心辦公室收,郵編200011。所有紙質材料請統一使用A4紙,并請在信封上標注“應聘”。報名材料恕不退回。
(2)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個人信息及所有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參加應聘資格。若因提供材料不齊導致無法進行資格審查的,均視為報名無效。
3.資格審查
根據收到的報名材料進行篩選與資格審核,通過審查的應聘人員將收到筆試通知。
4.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筆試和面試統一委托具有資質的第三方組織實施。
(1)筆試
筆試將安排在9月份(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筆試通知)。筆試內容主要為綜合運用能力測試,根據筆試分數由高到低按1:5比例排序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未進入面試者不發通知。
(2)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崗位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采取結構化面試、實際應用等方式進行。
(3)最后綜合總成績總分值為100分(按照筆試、面試成績4:6比例原則計算)。綜合成績設60分為最低合格分數線,綜合成績不合格的,不予錄取。
5.體檢
通過考試者需參加體檢,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通用體檢標準(試行)》,統一組織到本市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進行。
6.考察
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和誠信記錄。
7.擬聘人員的確定和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對擬錄用人員在21世紀人才網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備案。公示如有異議、影響聘用的,根據查實結果確定是否錄用。
四、相關待遇和其他事項
上述人員一經錄用,其工資、獎金、福利和社會保險等按照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陸老師、李老師
聯系電話:63126060
監督電話:23119866
附件:上海市市級機關國有資產事務中心應聘人員報名表
上海市市級機關國有資產事務中心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