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并報請縣職能部門核準,經研究,海鹽縣環境監察大隊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崗位合同工5名,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品行端正,熱愛環保事業,能吃苦耐勞,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事業心,具有獨立工作的能力;
2、學歷與專業要求: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專業要求:本科: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化學類、化工與制藥類、生物科學類、生物工程類、法學類專業;專科:環保類專業。
3、年齡18周歲—35周歲(1979年8月13日至1997年8月13日期間出生),身體健康;
4、具有海鹽縣戶籍的人員(以2015年8月13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
5、此崗位需登高和重體力作業及夜間巡查等,適合男性。
二、報名方式
1、報名地點:海鹽縣環境保護局三樓會議室(海鹽縣武原街道長潭路83號)聯系電話:86129012、86129010
2、報名時間:2015年8月13日工作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符合報名條件者在報名時間內持下列材料到上述地點報名:1)《海鹽縣環境監察大隊崗位合同工招聘報名表》(一份);2)戶口簿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4)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相片2張(與報名表同版)。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1、現場報名。報名人數不足招考計劃數2倍的崗位,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考計劃。
2、筆試。筆試科目為行政、環保法律法規及相關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2015年8月22日上午;具體考試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由縣環保局組織實施,采取綜合能力測試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
面試時間:2015年9月5日上午。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實施兩天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面試的,面試對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不再遞補。
4.體檢、考核。面試結束后,按考生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根據總成績次序(如出現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靠前),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考核辦法和標準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考核由縣環保局組織。
5.公示、聘用。體檢、考核合格后,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海鹽縣環保局門戶網上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錄用手續。
報考人員在接到錄用通知書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錄用資格。
6.體檢、考核、公示不合格或有自愿放棄的,在面試合格對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對象公告》發布以后如有放棄的,不再遞補。
7.報考人員在接到錄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縣環保局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錄用資格。
8、聘用后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四、工資待遇
聘用制人員試用期內工資不低于海鹽縣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在基本工資基礎上按照本單位同類同條件聘用人員享受其他獎金、福利等待遇,從試用期起享受醫療保險、養老、失業、工傷、生育五種保險和公積金待遇,收入按海鹽縣崗位合同工待遇有關規定執行。
海鹽縣環境保護局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