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陽縣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建設輔助人員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9名城市建設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及范圍
(一)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年齡計算:30周歲以下為“1984年8月17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現役軍人;
(三)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二、招聘原則
面向社會統一招聘,堅持公平競爭、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原則。
三、招聘崗位及人數
招聘崗位及人數詳見附件《鳳陽縣2015年度公開招聘城市建設輔助人員崗位計劃表》。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8月17日—8月19日(雙休日正常上班)。
2、報名地點:鳳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會議室)。
3、報名人員須提供的證件: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資格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小二寸半身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張。
4、報考人數與招考計劃數比例不低于2:1。不足規定比例的,相應減少招考計劃數。
5、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
6、筆試應聘人員務必于2015年8月23日憑本人身份證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科,卷面分均為100分。
2、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考試范圍包括常識、判斷推理、資料分析等。
《專業知識》類別詳見《崗位計劃表》。
3、筆試時間:2015年8月24日
上午: 8:30—11:30《公共基礎知識》、《專業知識》
4、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5、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鳳陽政府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筆試成績為《專業知識》(占70%)、《公共基礎知識》(占30%)的合成成績,筆試合成成績低于60分(含加分)者不得進入面試。
(三)面試
1、面試工作的組織。面試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縣城鄉規劃建設局負責組織實施,嚴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則》的保密和紀律要求實施。
2、面試人員的范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人數1:2比例確定面試人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
3、面試的形式和程序。面試具體辦法和內容在面試實施方案中公布。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考官組由5-7名人員組成。面試成績為去掉1個最高分和1個最低分后有效考官數的平均得分,成績當場向應聘人員宣布。面試成績設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
4、面試時間及信息查詢。面試工作方案及相關信息在鳳陽縣政府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內容包括: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及其筆試成績、名次,面試程序與規則、面試方式和時間、地點以及聯系電話、監督電話等事項。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為筆試合成成績(占60%)與面試成績(占40%)合成成績。
如考試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仍相同的,以《專業知識》成績高低排序。
(五)體檢與考核
體檢和考核人選,依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與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
1、體檢:筆試入圍人員參加體檢。體檢在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2、考核:考核由縣人社局和招考部門共同組織,由兩名及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復查核實應聘者報名資格條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缺額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不再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從體檢和考核均合格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鳳陽政府網、鳳陽人社局網站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五、聘后待遇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學歷年薪4萬元。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或省級以上統考取得或市級社會化職稱評審主管部門評審的中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或二級及以上建造師、造價師資格人員,年薪4.5萬元。
3、年薪分為基礎性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性工資占70%,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占30%,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人員,年終一次性發放。
4、擬招聘的輔助人員采取勞務派遣的方式進行,被聘用人員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限為3年,用人單位負責輔助人員的使用、考核及管理。合同期滿人員由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向勞務派遣單位提出續簽或解聘意見。
5、合同期內工資和繳納的“五項社會保險”單位負擔部分由用人單位按時將經費劃撥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負責發放工資和繳納“五項社會保險”。
本公告相關事項由鳳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特此公告。
監督舉報電話:6722407(縣紀委)
6735941(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附件:《鳳陽縣2015年度公開招聘城市建設輔助人員崗位計劃表》
鳳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8年4日
附件:《鳳陽縣2015年度公開招聘城市建設輔助人員崗位計劃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