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7日因工作需要,經縣編委核準,現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數和要求
本次共招聘編外工作人員15名,其中:
1、鎮機關部門編外人員2人,限男性;
2、城鎮協管員3人,限男性;
3、社區社工7人,限男性;
4、輔警3名:社區協警2名,交通協警1名,限男性;
二、招聘對象資格條件
1、政治可靠,作風正派,遵紀守法,組織紀律性強,有良好的素質和品德修養,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感與事業心;熱愛基層工作和社區工作,身體健康;
2、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5年9月14日后出生),戶籍在北港地區(水頭鎮、蕭江鎮、騰蛟鎮、山門鎮、南雁鎮、順溪鎮、青街鄉),會地方語言(閩南語)優先;
3、全日制教育(或國家承認的在職教育)學歷大專及以上學歷(2015年9月前取得相關畢業證書)。
三、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根據“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政審、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步驟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2015年9月14日至9月17日(雙休日、節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報名地點:水頭鎮黨群辦,聯系電話:63988232;
4、報名要求:報名時,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有關證明,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張;
5、按要求填寫《水頭鎮招聘編外人員報名登記表》。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的資格初審,政審中的資格再審和辦理相關手續時的資格終審環節。在任何一個資格審查過程中如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報考資格或不予錄用、聘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或后果由報考者承擔。
報名資格審查后,如報名人數不足招聘崗位計劃數2:1的,將相應核減招聘指標。
缺額招聘數放寬到全縣戶籍,其他資格條件不變。報名時間為:2015年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三)筆試
1、筆試時間: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內容:由公共基礎知識、農村基層工作和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組成的綜合卷,考試滿分為100分,從高分到低分按與招收人數1.5:1比例進入面試。
(四)面試
1、面試為結構化面試,總分100分,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參加面試的人選,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實際招聘數1︰1.5的比例確定。
(五)政審
根據綜合素質量化評分(筆試成績)的50%和(面試成績)的50%折算為綜合成績,然后從高到低依次排名,按實際招聘數1:1.2的比例確定政審對象。主要審查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有無違法違紀情況等,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政審出現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政審合格人員,經鎮黨委研究,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詢與社會各界的監督,公示無異議后辦理相關手續。
四、其他事項
1、人員待遇參照平陽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薪酬標準;
2、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錄取資格。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限為兩年;合同期滿如需繼續聘用的,再行續簽合同。
3、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水頭鎮黨委研究決定。
中共水頭鎮委
水頭鎮人民政府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