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龍巖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直屬財撥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龍巖市漢劇傳習中心和龍巖市藝術學校,系龍巖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直屬財政核撥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龍巖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名戲曲表演人員和1名音樂教學人員,現將招聘簡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
序號 |
單位名稱 |
崗位名稱 |
補充人數 |
專業類別 |
學歷 |
學位 |
性別 |
年齡 |
招考 范圍 |
其它條件 |
1 |
龍巖市漢劇傳習中心 |
戲曲表演 |
6 |
戲曲表演專業 |
大專及以上 |
|
不限 |
30周歲及以下 |
全省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具有三年及以上戲曲(閩西漢劇)表演工作經驗 |
2 |
龍巖市藝術學校 |
音樂教學 |
1 |
音樂學專業、音樂表演專業 |
本科 |
學士 |
不限 |
35周歲及以下 |
全省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具有音樂學科的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書或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證書 |
二、資格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善于合作,勇于創新,具有敬業奉獻精神。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戲曲表演崗位要求年齡30周歲及以下指1984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音樂教學崗位要求年齡35周歲及以下指1979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
4.招考范圍面向全省,是指2015年9月11日前的常住戶口在福建省的報考者。
5.學歷學位證書必須于2015年9月11日前取得,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截止時間為2015年9月11日前),其專業根據其所學的主要課程認定。
6.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資格證書等,報考者必須在2015年9月11日前取得或已通過考試,通過考試但未取得證書的,須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成績單及是否通過考試的結論。招聘崗位明確要求具備一定年限工作經驗的,以2015年9月11日為截止時間,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報考者在資格審核時須提供相應的有效證明材料。報考者在校期間的實習或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經驗)。
7.具有扎實的對口專業知識和崗位所需的實際技能。
三、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在龍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www.lysrs.gov.cn)和龍巖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網站(http://lyswhj.longyan.gov.cn)發布。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9月11日至2015年9月17日下午18:00,逾期不再補報。
2.報名方式:報考者可選擇現場報名或網絡報名的方式。
(1)現場報名:報考者下載并填寫《龍巖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公開招聘報名表》(詳見附件)一式兩份,與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證書及有效證明材料,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張,至龍巖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辦公室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確認和報名。報名地址:龍巖市行政辦公中心主樓北面三樓,聯系人:黃曉洪,聯系電話:0597-3389308。
(2)網絡報名:報考者下載并填寫《龍巖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公開招聘報名表》,與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招考崗位要求的其它證書及有效證明材料等掃描件一同發送至報名郵箱bgs2330995@126.com,文件名為“報考崗位+姓名”,報考人員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確保招聘期間保持通暢。
3.網絡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
(1)由龍巖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初審,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將以電話形式通知進行資格復審確認。
(2)通過資格初審的網絡報名人員,應按電話通知要求于考試報到前提交報名材料原件及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張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確認。
(3)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五、考試
1.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戲曲表演崗位,按招考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人數1:2的比例開考,如未達到則按1:2等比例遞減招考人數。音樂教學崗位,按招考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人數1:3的比例開考,如未達到則取消考試。
2.筆試。
(1)筆試時間:2015年9月24日上午9:00~11:00。
(2)筆試地點:新羅區九一南路龍巖市藝術學校四樓教室。
(3)筆試內容:與招聘崗位相關的專業基礎知識和業務知識。戲曲表演崗位主要測試漢劇表演理論及漢劇音樂理論知識;音樂教學崗位主要測試音樂學理論,滿分100分。
(4)筆試合格線由龍巖市人社局和龍巖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確定。筆試成績及合格線于當天在龍巖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網站和現場公示,同時電話告知考生。
3.面試。
(1)確定面試人選:在筆試成績達到筆試合格線的人選中,按照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若不足3倍的,按實際上線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時間:2015年9月25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3)面試地點:新羅區九一南路龍巖市藝術學校五樓練功廳。
(4)面試內容:戲曲表演崗位的面試主要測試基本功展示和折子戲表演;音樂教學崗位的面試主要測試視唱練耳和歌曲演唱。
(5)面試分值
戲曲表演崗位的面試總分為100分,其中:基本功展示20分,折子戲表演80分。音樂教學崗位的面試總分為100分,其中:視唱練耳50分,歌曲演唱50分。
(6)考生的面試成績在現場公布。
考試總成績
(1)總成績計算:戲曲表演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音樂學表演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同一職位的報考者考試總成績相同時,名次排列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上述辦法不能區分考試總成績名次的,另行加試一場面試,報考者的名次排列按加試的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
(2)總成績公示:面試結束后一天內,在龍巖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網站公示。
六、體檢和考察
1.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缺席者,取消體檢和考察資格,按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體檢參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等規定執行。具體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2.體檢對象屬于在職報考者,應于體檢和考察時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同意辭職或已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取消相應資格。
3.未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4.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學習及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七、公示聘用
1.確定擬聘用人選。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按規定的程序和標準,結合職位要求,綜合考慮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體檢、考察等情況,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報市人社局審核。在審核中發現不符合報考或聘用條件的,可取消聘用資格。
2.公示。擬聘用人選在龍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和龍巖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3.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選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報市人社局核準后,招聘單位按有關規定與其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實行聘用合同管理。
八、紀律監督
考試過程將在龍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龍巖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公開招聘工作監督小組的監督指導下進行,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并及時受理和查處有關投訴或舉報。龍巖市紀委、監察局派駐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紀檢組、監察室監督電話:0597-3305315。
九、其他
本公告僅適用于本次公開招聘,未盡事宜由龍巖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解釋。
龍巖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