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開放大學是由北京市政府舉辦,北京市教委主管,以現代信息技術為支撐,面向成人開展遠程開放教育的新型高等學校。其前身北京廣播電視大學創辦于1960年,2012年6月,經教育部批準更名為北京開放大學(學校代碼為51160)。
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文件精神和《北京開放大學公開招聘行政處副處長工作方案》相關要求,現面向校內外公開招聘一名行政處副處長,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職責
(一)招聘崗位
北京開放大學行政處副處長(副處級)。
(二)崗位及職責
負責學校的基建工作;負責基建項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研究,為學校提供決策依據;負責基建項目全過程的管理;負責與上級業務主管單位進行有效的溝通協調;完成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的條件和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政策理論水平;能夠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執行學校黨委、行政的各項決議和工作部署。
2.熱愛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能夠把黨的方針政策同學校和部門的實際結合起來,卓有成效開展工作,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反對形式主義。
3.具有勝任基建工作的組織管理能力、工作背景和工作經歷;熟悉工程建設項目各類主要程序;熟悉建筑工程主要施工工藝以及工程設計、質量、安全規范等。
4.堅持原則,敢抓敢管,依法辦事,清正廉潔,勤政為民,以身作則,艱苦樸素,勤儉節約。密切聯系群眾,自覺接受黨和群眾批評和監督。加強道德修養,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反對官僚主義,反對任何濫用職權、謀求私利的不正之風。
5.堅持和維護黨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風,有全局觀念,善于團結同志,包括團結同自己有不同意見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基本資格
1.具有五年以上工齡。
2.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
3.現任副處級(管理六級)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正科級(管理七級)或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三年以上。
4.應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土木工程專業優先)。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
6.身心健康。
7.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的機關事業單位或國有企業。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招聘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基本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面向校內外公開招聘的方式,具體環節如下:
1.報名。應聘人員填寫《報名表》(見附件1),并粘貼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本人簽字處須手簽姓名,10月8日下午4:00前報北京開放大學黨委組織部(紙質版可郵寄至北京市海淀區皂君廟甲4號1號樓528室,郵編100081),電子版同時發至:dqb@mail.bjou.edu.cn。
2.資格審查。按照崗位基本條件和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核。
3.面試。對通過資格審核的應聘人員進行綜合評議,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重點考察應聘人員崗位認識、工作思路、業務水平等。面試時間在10月中旬,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檔案審核、個人有關事項核查。
5.確定考察人選。根據面試、檔案審核、個人有關事項核查情況,確定考察人選。
6.組織考察。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廉政情況及群眾認可度等。
7.體檢。應聘人員按照學校規定進行體檢。
8.決定任用。根據組織考察情況,確定擬任人選,在校園網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正式聘任。
9.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檔案轉入人才服務機構,自謀職業。
四、紀律要求
1.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文件規定。
2.為保證選聘工作順利進行,參與應聘人員、各級領導干部和有關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中紀委、中組部等部門關于干部選用的有關紀律規定。
3.報名人員提供信息必須詳細、真實、準確,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資格。
報名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皂君廟甲4號
聯系人:苑印芝 82192021
電子郵箱:dqb@mail.bjou.edu.cn
附件:北京開放大學公開招聘副處級干部報名表
北京開放大學黨委組織部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