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烏蘇市城市管理監察大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協管員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工作,經市委、政府批準,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建監察工作人員60名。為確保此次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2015年烏蘇市城市管理監察大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協管員簡章》。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烏蘇市城市管理監察大隊協管員60名。
二、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堅持就地聘用、就近使用的原則。
三、招聘條件
(一)政治可靠,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自覺維護祖國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奉獻精神。
(二)遵紀守法,作風正派,甘于奉獻,愛崗敬業,自愿從事城建監察工作,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
(三)此次公開招聘僅限男性,初中以上學歷,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烏蘇市戶籍,復轉軍人優先考慮。
(四)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紋身,無肢體功能障礙。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4、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5、本人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在境內外從事分裂祖國活動或為“法輪功”等邪教組織成員的;
6、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7、退休退職人員。
四、招聘程序
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政審、公示、聘用(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25%+體能測試×25%)等程序開展招聘工作。
(一)報名要求
1、報名時間:2015年10月8日—2015年10月13日
2、報名方法:報考人員持《烏蘇市公開招聘城市管理監察大隊協管員報名表》、《烏蘇市公開招聘城市管理監察大隊協管員政審表》、本人身份證、居民戶口簿、畢業證、退伍證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張,到報名現場進行報名(所需材料均需自帶復印件)。
3、報名地點:烏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4、聯系人:朱麗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聯系電話:0992-8502300
聯系人:常霞(烏蘇市城市管理監察大隊)
聯系電話:0992-8518567
5、報名要求:報考人員嚴格按要求報名,凡不符合條件要求及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報考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6、報名費和筆試費標準:根據自治區物價局新價費字〔2005〕25號文件規定,每人報名費15元,考試費40元。
7、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于考前領取準考證,考試時間和考試地點另行通知。
(二)筆試
1、考試內容:筆試成績滿分100分,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考試采取閉卷答題方式進行(試卷采用漢語命題)。
2、筆試語種:漢語
3、筆試加分:退伍軍人加5分
4、筆試成績公布:在烏蘇市政府網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烏蘇城市城市管理監察大隊公示筆試成績,筆試按1:1.5的比例確定入闈。
(三)體能測試
測試項目:1、立定跳遠2、引體向上3、1000米
體能測試采用國家通用標準,按成績排名。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1、面試內容、標準由烏蘇市公開招聘城市管理監察大隊協管員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2、面試成績在烏蘇市政府網站、烏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烏蘇市城市管理監察大隊公示。
(五)體檢
1、體檢入闈人員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2、考生統一組織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其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復查只能進行一次,在指定醫院進行復查,體檢費由考生自理。
(六)政審
政審工作由烏蘇市城市管理監察大隊協管員招聘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七)遞補
如出現體檢不合格者,按成績排名由高分到低分進行補錄,補錄人員須參加相應體檢。
(八)聘用待遇
聘用期為1年,工資待遇每人每月2260元(含社保)。聘用期滿,經單位考核合格者可以續聘。
五、組織領導及監督
市紀檢委對招考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凡參與招聘工作的面試考官及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規定的程序和原則,并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黨紀、政紀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違反規定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考試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監督電話:0992-8506789(烏蘇市紀檢委)
0992-8519791(烏蘇市人社局)
0992-8518567(烏蘇市城市管理監察大隊)
附件:
點擊下載文件:2015年烏蘇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協管員報名表.rar
烏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