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治區黨辦、政府辦有關文件精神和《烏海市小教大專班畢業生公開招聘工作實施方案》及我市教育實際,經研究決定對2000-2002年入學的“小教大專班”畢業生通過公開招聘的方式予以安置。現將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有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計劃
認真貫徹烏海市人民政府會議紀要《研究小教大專班畢業生安置有關事宜》(烏政辦發[2015]30號)文件精神,從2015年10月開始通過公開招聘的方式,對2000-2002年入學的烏海市生源河套大學“小教大專班” 畢業生進行擇優安置,安置方向為各區農區學校。同時按照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要求,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公平、公正”的原則,實現人事管理的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確保招聘人員的政治和業務素質。具體招聘人數視應聘人員測試情況確定。
二、招聘對象
2000-2002年入學的烏海市生源河套大學“小教大專班” 畢業生。
三、招聘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修養,能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具有堅實的基礎知識,較好的專業素質,較扎實的基本功,較強的教育教學能力。
3、身體健康,勝任教育、教學及相關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5日。
報名地點:各區教育局。
2.報名所需材料。
①烏海市小教大專班人員考錄報名登記表(見附件)。
②2000年-2002年河套大學“小教大專班”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④2寸彩色近照2張。
材料復印件裝訂順序請按照①②③順序裝訂。
(二)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資格審查情況提交市小教大專班畢業生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
(三)準考證領取時間:2015年11月26日至27日。
準考證領取地點:各區教育局。
(四)考試
考試由市小教大專班畢業生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個部分進行,總分100分。總成績加權時筆試占50%,面試占50%。
1、筆試
筆試滿分100分。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一個科目,測試范圍為教育法律法規常識,教育學、心理學基本原理,公共基礎知識,計一張試卷。
筆試成績加分。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報考人員在筆試成績加上2.5分。
筆試成績計算:筆試成績=綜合知識成績+筆試加分。
筆試時間:2015年11月28日。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公布時間:2015年11月30日。
2、面試
面試的方法:農區學校教師崗位面試形式為試講。
面試的內容包括教材處理、教學語言、板書設計、教學方法以及舉止儀表等。
面試滿分為100分。考生成績為每位考官所給分數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的算術平均值。
考生面試成績由評委當場打分,現場公布。
面試成績經審核無誤后進行公布。
面試時間:2015年12月5日。
面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六)錄取原則及辦法
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50%。達到60分方可聘用到農區學校任教,達不到者安置至公益性崗位。
(七)體檢和考核
1.體檢工作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具體組織實施,市小教大專班畢業生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監督,體檢醫院由市小教大專班畢業生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指定。體檢項目或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對<關于明確公務員錄用體檢中肝臟生化標準的請示>答復的函》(國公考錄函〔2010〕13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體檢時,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要做到認真負責、程序嚴格、組織嚴密、公開透明。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對于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2.考核工作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具體組織實施。考核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聘用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或現實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并形成書面考核材料,報市小教大專班畢業生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八)確定擬聘用人員
按照考試、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農區學校教師崗位及公益性崗位人員,并進行公示,時間為七天。公示結束后將擬聘用人員名單提交市小教大專班畢業生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五、相關說明
1、凡符合本次公開招聘條件的小教大專班畢業生均可參加考試報名。凡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未按時報名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安置資格。
2、不參加考試或考試缺席以及不服從安置,一律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安置資格。
3、凡經考試、體檢、培訓合格并予以聘用的小教大專畢業生上崗前必須簽訂《上崗承諾書》,否則不予安置。
六、紀律和監督
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作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執行。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錄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現報考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本次招聘工作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二)招聘工作期間有關成績公布、信息發布等事宜,將在烏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烏海教育網上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登陸網站查詢。報考人員在考錄期間要保持所留電話通訊暢通,因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招聘結果的,責任自負。
(三)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
烏海市教育局咨詢電話: 0473-3998061
各區報名咨詢電話:海區教育局:0473-2059725許老師,烏達區教育局:3666616、13947347736徐老師,海南區教育局:13947323002王老師。
監督舉報電話:0473-3959115(烏海市紀委派駐市教育局紀檢組)
本簡章由烏海市小教大專班畢業生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20151030163716963_烏海市公開招聘小教大專班人員報名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