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安邊防總隊,又稱武警山西省邊防總隊,隸屬公安部邊防管理局,是國家公安機關的一個組成部分,是實行現役管理體制的一支執法部隊,主要擔負山西省對外開放口岸的出入境邊防檢查任務,依法對出入境旅客、員工、交通運輸工具實施邊防檢查,履行維護國家主權,保衛國家安全,確保對外開放口岸安全暢通的職責。
一、2016年接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對象的基本條件
(一)接收對象和條件
1、政治合格,現實表現良好,入伍態度端正,志愿獻身公安邊防事業。必須是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符合公民應征入伍的政治條件(具體按照教育部、公安部、總政治部[2001]政聯字第1號文件規定執行)。
2、必須是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以進入國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屬院校和省屬重點高校畢業生為主,僅接收男生。
3、接收對象必須按時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4、接收的本科生年齡在24周歲(截止2016年8月31日)以下。少數民族畢業生的,年齡可放寬1歲;曾服現役的畢業生,年齡可放寬2歲。
5、接收對象必須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
6、同等條件下,黨員、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和曾服現役的畢業生,以及在學術、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畢業生,優先接收。
(二)不接收范圍
1、廣播電視大學、函授大學、職工大學、業余大學、自修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非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2、職業大學、職業技術學院、民辦大學、獨立學院、成人高校畢業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費、定向畢業生;
4、軍隊院校為地方培養的畢業生;
5、有國(境)外學習經歷的畢業生;
6、在校學習期間,必修課程重修和補考累積4門以上或1門以上補考不及格的畢業生;
7、結業生、肄業生、中專起點大專生、預科生、未獲得學位的本科以上畢業生;
8、被作留級處理或中途休學超過半年(不含應征入伍)的畢業生,在校期間因違反紀律或其它原因受過處分的畢業生。
二、招收專業范圍與數量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代碼:080605)1人
土木工程(專業代碼:080703)1 人
三、招收程序
報名(截止2015年12月13日),資格審查,知識能力統一考試(公安部統一組織,內容為行政能力測試和申論,時間預計在2016年1月),面試,身體檢查,體能測試、心理素質檢測、政治審查(實地考核),簽訂接收協議,檔案審查和培訓(公安部統一審查檔案,部邊防管理局統一組織入警培訓),審批入伍(公安部政治部審批)。
簽訂就業協議后到下達任職命令前實行全程篩選淘汰。對學歷學位、身體條件、檔案材料、考試成績等不合格者,以及思想不穩定、有違紀違法行為,身體、心理等原因不適合部隊工作的,均予以淘汰。
四、報名方法
報名采取個人遞送或郵寄材料的方式,材料投送地址為山西公安邊防總隊政治部。每名報考人員在全國公安現役部隊范圍內限報一個單位,凡重復報名的考生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錄取資格。
報名時需提供:
1、所在院校招生就業部門出具的《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2、《普通高等院校全國統一招生錄取名冊》(復印件,加蓋學校相關部門印章);
3、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4、大學學習階段最新成績單(加蓋校教務處印章);
5、5張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注明本人姓名和畢業院校);
6、填寫《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報考公安邊防部隊誠信保證書》(見附件);
7、個人推薦材料(自薦材料、獲獎證書、專業成果等)。
所有個人推薦及證明材料不予退還,資料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
五、職級待遇
接收普通高校畢業生的入伍手續在培訓合格后辦理,報公安部政治部審批。入伍時間從2016年6月30日算起,由總隊下達任職授銜命令。職級待遇按照有關規定確定,在首次評授警銜、評任專業技術職務、確定專業技術等級等方面,與同期部隊院校畢業學員同等對待。接收入伍后,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役軍官法》,服從組織分配,除根據部隊建設需要經組織安排外,個人在5年內不得要求退出現役。
六、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武宿機場聯檢1號樓山西公安邊防總隊政治部
郵編:030031
聯系人:侯干事 李干事(0351-3658360—8324)
山西省公安邊防總隊政治部
2015年11月17日
附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報考公安邊防部隊誠信保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