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遴選部分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及人數
市民族宗教事務局計劃遴選事業單位九級職員2名,均為綜合文字崗位。
二、報考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報考范圍。
(1)市直機關事業單位中從事綜合文字工作的人員;
(2)各縣區直機關事業單位、鄉鎮(街道)中從事綜合文字工作的人員;
(3)在基層工作滿2年、從事綜合文字工作的選調生。
報考人員應為在編在崗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資格條件。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政治堅定,具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作風嚴謹,清正廉潔,吃苦耐勞;
2.身體健康,年齡在30歲以下(198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2011年9月30日以前到機關事業單位參加工作;
3.普通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較強的綜合文字能力;
5.符合任職回避要求。
三、方法步驟
(一)報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自愿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報名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市民族宗教事務局遴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彩色免冠照片4張,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報名登記表及照片需提供電子版。
(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發給準考證。資格審查后,若審查合格人數與擬遴選人數比例低于2:1時,則相應減少遴選人數。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遴選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遴選資格。
(三)統一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主要測試報名人員綜合分析、辦文辦事等方面的能力。參加筆試人數較多時,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面試人數與擬遴選人數5:1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報名人員所必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筆試、面試分別占綜合成績的30%、45%。
(四)考察和體檢。根據筆試和面試成績,按照考察人數與擬遴選人數不低于2: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德才素質,及其報考崗位的適應程度。考察結果量化為具體分值,占綜合成績的25%。按照綜合成績高低,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不合格的,從考察對象中遞補。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五)研究聘用。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情況,研究確定聘用人選,并在用人單位和人選所在單位進行公示。擬聘用人員試用期3個月,經試用適應工作要求的,辦理調動手續;不適應工作要求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四、時間安排及其他事項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13年10月15日至16日。
報名地點:市政府大樓702室。
(二)筆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組織實施。為確保公開、公平、公正,遴選工作在市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成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遴選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咨詢電話:8381618。
電子郵箱:dmzb1618@163.com。
東營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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