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我區教育事業發展,提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整體素質、優化專業技術人才結構,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擇優聘用。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35名。具體招聘專業詳見《重慶市榮昌區2015年下半年考核招聘專業技術人員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1. 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 服從安排,具有相應崗位的業務能力。
3. 符合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年齡及其它條件(詳見《一覽表》),其中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前一日;2016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
4. 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 身體健康,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 自愿在我區教育事業單位服務5年以上,未滿服務期的,取消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7.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對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8.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由區人力社保局、區教委及相關部門組成招聘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考核招聘工作。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 報名時間:2015年12月8日。
2. 報名地點:榮昌區教委人事科(寶城路一段196號)
3. 報名要求:
(1)請報考者認真閱讀簡章,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2)報考者持本人報名表(附件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2016屆應屆畢業生提交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相應資格證書、主要獲獎(學院及以上)榮譽證書、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張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到現場報名。
4. 報名咨詢電話:46773431(榮昌區人力社保局);46787041(榮昌區教委)。
五、考核
資格審查合格者,均進入考核環節。若實際開考崗位數與報名人數平均比例在1:5及以下,考核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若實際開考崗位數與報名人數平均比例在1:5以上,考核采取筆試加面試考核的方式進行。
1. 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科目為《專業知識》,筆試總分值100分。筆試時間、地點和考務事項請詳見準考證。
2. 面試
筆試成績合格線=該職位所有實際參考人員的平均分*80%,低于筆試成績合格線者不得進入面試環節。面試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5的比例,分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筆試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面試。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經區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可以按該職位考生進入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面試總分值100分。面試采取簡要講課或專業實作的方式進行,簡要講課范圍為所報學科現行教材,由考場主任隨機抽簽決定課題進行簡要講課,專業實作分專業進行。
筆試(面試)時間、地點詳見筆試(面試)通知書,筆試(面試)通知書領取見榮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www.rcld.gov.cn/)網站通知,屆時不再單獨通知,不領取筆試(面試)通知書或不按通知時間地點參加筆試(面試)者視為自動放棄。
面試中未形成競爭的(等額),通過票決方式,須有考核小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通過方可確定為合格;面試中形成競爭的(差額),按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合格人選。
3. 考核總成績計算公式:
(1)筆試加面試考核方式: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2)直接面試考核方式:總成績=面試成績(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經面試合格確認的對象,由招聘學校與考生簽定就業協議書。凡是崗位一覽表中一個招聘崗位對應多個招聘單位的,其分配原則為:按崗位根據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由考生依次自愿選擇分配單位。若總成績相同,則由考核組根據其筆試獲獎情況等綜合確定選崗順序。
六、體檢
經面試合格確定的對象,由榮昌區人力社保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以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相關規定和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區級以上綜合性醫療教育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參加體檢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復檢)。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重慶市榮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榮昌區教委會同各用人單位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有無需要實行崗位任職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空缺時,不予遞補。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八、公示
考核成績等相關事宜,可登陸重慶市榮昌區人力社保局網站查詢。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重慶市榮昌區人力社保局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總成績、擬聘用崗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以及重慶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工資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
2016年應屆畢業生在201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書的,不予聘用。
十、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工作須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相關人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招聘工作,招聘過程接受社會的廣泛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本簡章由重慶市榮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榮昌區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