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醫療器械審評中心招聘人員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省醫療器械審評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省醫療器械審評中心是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直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機構規格相當于縣處級。辦公地點位于杭州市區。主要承擔全省第二類醫療器械產品注冊的技術審評等工作。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為醫療器械技術審評崗位(專業技術崗位)1人。
(一)招聘條件
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以下具體要求:
1、全日制博士學位、研究生學歷,生物醫學工程、醫用高分子材料、醫學影像或相關專業;
2、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79年12月25日后出生)。
(二)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1、學歷、學位。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可憑就讀高校核發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報名應聘,對其學歷、學位證書的審查延后至報到時。
2、專業。由招聘單位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自主認定。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應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2月25日期間,發送報名電子郵件(郵件主題設為“應聘技術審評崗位+姓名”)到專用郵箱zmdi2014@163.com,附報名表(樣式見附件2)。
2、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3天內,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電子郵件向報名人員反饋初審結果。
3、應聘資格的取得。符合組織考試條件的崗位,招聘單位向通過資格初審者通知考試有關安排并發放準考證,報名人員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應聘人員應攜帶報名表(貼照片)及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含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考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綜合素質、專業素質、審評業務能力和崗位匹配度。
(三)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成績最優者確定為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考核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
(四)公示、聘用
體檢、考核均合格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和社會監督:
1、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www.zjfda.gov.cn,政務公開/招聘公告);
2、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站(www.zjhrss.gov.cn,機關事業公開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在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本次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事處):0571—88903221
2、省人力社保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浙江省醫療器械審評中心咨詢。電話:0571-87041687(戴老師)、87047039(李老師)。
浙江省醫療器械審評中心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