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廣州市黃埔區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公告
因社區建設工作需要,現公開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36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二、招聘職數
本次9條街道共招聘36名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分A、B兩類職位:
1.A類職位共14名,面向社會招聘;
2.B類職位共22名,面向廣州開發區、黃埔區機關事業單位及街道社區聘用人員招聘。
街道名稱 |
招聘人數 |
A類職位 |
B類職位 |
黃埔街 |
4 |
2 |
2 |
紅山街 |
1 |
0 |
1 |
魚珠街 |
2 |
1 |
1 |
大沙街 |
6 |
5 |
1 |
南崗街 |
2 |
1 |
1 |
長洲街 |
2 |
2 |
0 |
東區街 |
18 |
3 |
15 |
聯和街 |
1 |
0 |
1 |
合計 |
36 |
14 |
22 |
每個職位計劃招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初審人數比例不低于1:3,如低于1:3的相應減少招聘名額。
三、報考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二)廣州市戶籍;
(三)年齡須35周歲以下(1980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隨軍家屬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5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不含2016年畢業的應屆畢業生);
(五)身體健康;
(六)符合計劃生育有關規定;
(七)報考B類職位,需目前在廣州開發區、黃埔區機關事業單位及街道社區工作,且滿1年以上(2014年12月17日前在廣州開發區、原黃埔區、蘿崗區機關事業單位及街道社區工作)。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社區專職工作人員: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正被司法機關或紀檢部門立案偵查的;
3.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不符合招聘條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15年12月24日(星期四)-12月27日(星期天);
2.報名方式:
報考人員將報名資料掃描后發送到(mzj417@hp.gov.cn)郵箱報名。
3.報名須提交材料:
(1)填報《黃埔區2015年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2)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大一寸正面彩色相片。
(4)畢業證書
每位考生僅限報考1個職位。報考人員須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報名表》,并簽名確認,保證提交材料和填報資料真實有效。
4.領取準考證
區招考辦對報考人員提交的的報名材料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核發準考證。報考人員請于2016年1月4-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到黃埔區民政局(黃埔區匯星路81號9樓會議室)領取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時間:2016年1月9日(星期六)上午(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內容分為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綜合知識包括黃埔區情、時事、法律等方面;專業知識主要是社區建設方面。筆試不發復習資料,不指定復習書目。
筆試成績按職位設定合格線,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按各招聘職位數分別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面試對象,具體計算辦法:
Y=3X
其中,X代表招考職位擬錄用人數,Y代表面試對象人數。
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三)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治思想水平、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問題的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人際協調能力、應變能力、儀表舉止等方面的基本素質,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將在黃埔信息網(http://www.hp.gov.cn/)另行通知。
(四)資格復審
體檢前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對象按考生總成績(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以招考職位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總成績出現同分的,則按面試成績由高分至低分排序)。
考生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和學歷鑒定、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無犯罪記錄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參加資格復審,已婚者須同時提交計劃生育情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B類職位(廣州開發區、黃埔區機關事業單位及街道社區聘用人員)的,還需同時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憑證原件等材料。
未通過資格復審或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復審資料的,取消體檢資格,按入圍總成績排序依次遞補。
(五)體檢和考核
1.體檢。體檢的項目、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由黃埔區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統一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2.考核。由黃埔區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應試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
如出現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本人放棄錄用等情況的,則按入圍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入圍總成績半年有效,半年內如有錄用人員辭職,可按入圍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聘用分配
根據街道招聘人數和職位類別,按入圍總成績由高到低錄用擬聘人員。
(七)公示和聘用
對擬聘用人員在黃埔信息網及有關街道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由有關街道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五、注意事項
1.筆試和面試、體檢均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
2.資格復審須攜帶學歷鑒定,未有學歷鑒定的考生請提前辦理(預計15個工作日)。
3.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時間提供相關證件、資料,或者提供的證件、資料虛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未盡事宜按我區有關規定執行。本公告由黃埔區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2015年黃埔區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黃埔區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
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