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干部隊伍結構,結合我市相關部門崗位、編制空缺的實際情況,根據相關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工作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按照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根據編制限額和崗位需求等情況,本次計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0名(具體專業、崗位見附件)。
三、招聘范圍、對象和資格條件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2016年夏季畢業符合條件的畢業生也可報考。
(二)具備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專業知識或技能條件;
6.報考人員須是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近五年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和參加汝州市各類行政事業單位考試被聘用后自動放棄的人員;
4.汝州市在編人員和特崗教師;
5.國家、省、市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四、相關待遇
本次公開招聘的均為財政全額預算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根據豫人社〔2015〕55號等文件規定,新聘用的人員一律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聘用合同制,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人員管理辦法按照聘用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其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一)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5年12月29日8:00至2016年1月4日下午5:30,報名網站為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網(網址:www.hnrzrc.iccoo.cn)。現場確認和資格審查時間為2016年1月6日至1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現場確認地點為汝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市場。
(二)報名要求
1.應聘者按照招聘方案公布的專業代碼及要求報考,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應聘者需登陸報名網站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按系統提示進行注冊,上傳照片,如實、準確填寫相關報名信息,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現場確認時應聘者本人須攜帶本人填寫的《報名表》和網上填寫完整的《報名表》各一份;個人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申請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等原件、復印件(A4紙)各一份。2016年夏季畢業生須持身份證、戶口本、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函和學校蓋章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推薦函要求填寫本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入學時間、畢業時間、學校名稱、院系、專業、學歷、在校期間的表現和能否按時畢業等,并粘貼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由學校在照片上加蓋騎縫章。在職應聘人員還需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未經現場確認的報名無效。
3.各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少于1:3,達不到的,需相應核減招聘人數。核減后仍達不到的,該崗位不再招聘,已報考該崗位的人員可在規定的時間內重新選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
4.領取《筆試準考證》的時間和有關注意事項,請及時登陸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網站(網址:www.hnrzrc.iccoo.cn)查看。
(三)網站支持
本次公開招聘的相關信息及各種通知以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網站(網址:www.hnrzrc.iccoo.cn)上發布的為準。
六、考試辦法、內容和時間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成績滿分100分。
筆試時間、地點及要求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試者的綜合分析能力、言語表達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自我情緒控制、人際合作意識與技巧、求職動機與擬任職位的匹配性、舉止儀表等,滿分100分。
(三)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四)加分對象及加分標準
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以下人員給予筆試原始成績加分:連續任職2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汝州市“大學生村干部”,筆試原始成績加10分;尚未就業的汝州籍退役士兵、在汝州市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筆試原始成績加2分;汝州市星級文明村(居)的畢業生,筆試原始成績加1分。同時符合多項加分規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則加分。
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七、體檢和考核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體檢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參照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考核的有關規定進行考核。重點考核其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并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對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等情況出現職位空缺名額時,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僅遞補一次。
八、公示和聘用
根據有關政策規定,適時對相關結果、各類通知在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網站和市人才市場予以公布和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擬聘人員一經公示,無論何種原因造成招聘崗位空缺,均不再進行補錄。涉及到同一個專業(專業代碼一致)有多個單位招聘時,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由考生選擇招聘單位。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對在招聘過程中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查處,取消本次聘用資格,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記錄備案,自被查處之日起五年內不得參加我市舉行的各類人才招聘考試。
九、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這次公開招聘工作的領導,成立汝州市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未盡事宜由汝州市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375—6028220(汝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