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湘潭市教育局直屬及部分園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和《湘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試行)》,按照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10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人員編制及管理辦法
聘用人員均列入事業單位財政撥款編制,其崗位等級待參加招聘單位的崗位競聘后確定。
二、招聘計劃與崗位
本次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67名工作人員,湘潭經濟技術開發區公開招聘28名工作人員,湘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公開招聘7名工作人員,共計102名。具體招聘計劃與崗位見《2016年湘潭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2016年湘潭經濟技術開發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2016年湘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一覽表》)詳情可查詢湘潭市教育局網(jy.xiangtan.gov.cn)、湘潭市人社局網(www.xtrs.gov.cn)和湘潭人事考試網(www.xtrsks.gov.cn)。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98年4月7日至1980年4月7日期間出生,具有博士學歷或副高以上職稱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學歷及其他要求請見《崗位一覽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報考人員的畢業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必須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
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7、所填報的崗位應與本人的畢業專業、教師資格學科、專業技術職務專業一致(崗位另有說明的除外)。
8、非計算機專業的報考人員須具有相應的計算機等級證書。
9、報考語文教師崗位和幼師崗位者須具有二級甲等及以上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其他崗位普通話水平為二級乙等以上。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被開除過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現役軍人;
5、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6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16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6、湘潭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在編教師;
7、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免費師范生;試用期內的在聘人員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圍;
8、相關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四、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1、報名及繳費時間:2016年4月7日9:00-4月13日17:00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繳費,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報名考務費,即每人收取考務費100元。
報考者登陸湘潭人事考試網(www.xtrsks.gov.cn)。
3、報名要求:
報名時,只選擇一個學科崗位。報考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的考生,不填報招聘單位志愿。報考湘潭經濟技術開發區、湘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應填寫相應開發區的志愿。
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所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并在網上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如因個人錯報、信息填寫失實或有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考生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準考證由考生在網上自行下載打印,下載打印時間為2016年4月25日9:00-4月29日17:00。
【特別提示】因本次報名不保留報考人員聯系方式,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官方網站的公示與通知,特別要關注報名、交費、崗位計劃調整、筆試成績公布、面試資格審查公告、面試公告等時間節點和重要信息,及時了解有關情況,錯過時間及信息的,責任自負。
五、資格審查
考生必須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對其真實性負責。通過筆試獲得面試資格的考生需參加現場資格審查,未參加資格審查的考生視同放棄報考資格。資格審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動放棄時,按筆試成績(筆試成績相同,按《專業知識》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每個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資格審查由用人單位負責,市教育局組織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資格審查主要查驗報考人員的身份證、學歷學位、教師資格證(有特殊說明的崗位除外)、普通話等級證、計算機證等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證件均需復印1份)、準考證、含個人信息的報名登記表和2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在職報考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原件。考生須攜帶上述證書證件、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六、招聘程序
考試方式。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分數保留到小數點后面兩位數)。
1、筆試
⑴筆試內容。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和教育綜合知識兩科,教育綜合知識主要涵蓋時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心理學和課程改革相關內容等。專業知識和教育綜合知識卷面總分為100分,其中專業知識70分,綜合知識30分,時量150分鐘。學科專業知識分高中類、初中類、小學類三個層次命題考試,在《崗位一覽表》分別表述為崗位名稱A、B、C。筆試總成績低于60分不能參加面試。
⑵筆試時間。2016年4月30日9∶00—11∶3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參加筆試考試時,考生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兩證不齊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一般不得小于1∶5進行筆試。特殊專業崗位(具體為報名時不要求持有教師資格證,聘用后兩年內應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崗位),報名后達不到1∶5比例要求的,放寬到1∶3,達不到1∶3的,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并退還報考費(退費時間2016年4月18日—19日)。
⑶成績查詢。2016年5月5日至7日,考生可登陸湘潭人事考試網(www.xtrsks.gov.cn)查詢成績。
【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參考書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面試
⑴面試要求。根據筆試成績,按各招聘學校各崗位招聘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入圍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時,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
⑵面試內容。包括試講、專業技能實際操作等,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領會教材的能力、組織課堂教學的能力、實際操作的能力等。
⑶面試最低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
⑷面試組織。面試評委小組應當在考生面試結束后當場評分、統分并宣布成績。面試低于60分為不合格。參考人員面試成績全部不合格的崗位,取消該崗位當年招聘計劃。
【特別提示】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名單公布以后,面試環節不再遞補。參加面試必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兩證不齊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湘潭經濟技術開發區、湘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招聘面試與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招聘面試一并進行。
3、選崗
同一學科學段有2個及以上崗位的,按照考生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填報學校志愿(綜合分數相同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分數保留到小數點后面兩位數),需遞補同一崗位不超過兩次。
七、體檢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者入圍,面試成績相同時以筆試中的《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入圍(以上成績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出現體檢不合格或者有考生主動放棄時,則在同一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入圍體檢、遞補入圍體檢人員名單確定后在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進行公示。
2、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3、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列為考察對象。
八、考察
從體檢合格人員中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湘潭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1、由用人單位對體檢合格者采取走訪調查、座談、查閱檔案資料等形式進行考察。
2、考察工作參照《湖南省錄用國家公務員考核辦法》實施,如當出現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動放棄時,在報考同一崗位參加面試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湘潭人事考試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后不再遞補。
十、聘用
1、考察合格人員即為擬聘用人員。
2、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由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達聘用批復,相關部門辦理正式編制相關人事手續。由于擬聘用者自身原因,未能按時辦理檔案轉入等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遞補。
3、擬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定《聘用合同書》。
十一、招考工作查詢電話(工作日使用)
政策咨詢電話:0731-52313893(湘潭市教育局人事科)
監督電話:
0731-52313442(湘潭市教育局紀檢監察室)
附件:
1、《2016年湘潭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2、《2016年湘潭經濟技術開發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3、《2016年湘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4、工作經歷證明(格式文本)
湘潭市教育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1、《2016年湘潭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rar
2、《2016年湘潭經濟技術開發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rar
3、《2016年湘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