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2005年6號令)、《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和《蘇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蘇辦發〔2011〕27號)有關規定并經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政府批準,2016年江蘇省吳中中等專業學校公開招聘專業教師30名。具體《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見附件1)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犯罪記錄;并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2.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0年1月2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具有相應學位。碩士研究生及以上本科學段須為同一專業大類。
4.附表中對招聘崗位基本條件和其他資格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報名方式
(一)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16年1月21日(星期四)9:00~16:00。逾期不予補報。
2.報名地點:蘇州市吳中區人力資源大廈一樓招聘大廳(吳中區越溪塔韻路178號),公交路線:552,553路至吳山街下,或至園際教育園南站下,向南1公里。
(二)報名程序
1.資格初審。報名者到報名現場根據本《簡章》公布的招聘崗位及條件選定應聘崗位,填寫《江蘇省吳中中等專業學校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審查登記表》2份,加貼一寸同底免冠照片(以下簡稱《登記表》,見附件2),出示應聘材料的原件(交復印件),由學校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初審。
2016屆畢業生須出示(按以下順序排列):①本人身份證、②學生證、③戶籍證明、④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2016年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⑤“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空白)、⑥在校期間的全部課程成績單(加蓋教務部門章)、⑦應聘崗位所須相關資格證書及個人的其它資格證書和榮譽證書、⑧個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張。
往屆尚未辦理就業派遣手續的畢業生須出示(按以下順序排列):①本人身份證、②戶籍證明、③學歷(學位)證書、④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 ⑤“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空白)、⑥在校期間的全部課程成績單(加蓋教務部門章)、⑦應聘崗位所須相關資格證書及個人的其它資格證書和榮譽證書、⑧個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張。
社會在職人員須出示(按以下順序排列):①本人身份證、②戶籍證明、③學歷(學位)證書、④已就業相關證明(如勞動合同、勞動手冊、社保手冊等)、⑤應聘崗位所須相關資格證書及個人的其它資格證書和榮譽證書、⑥個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張。
歸國留學人員,除出示本人身份證、國(境)外學歷或學位證書、戶籍證明、工作經歷證明、應聘崗位所須的相關資格證書和個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張外,另須出示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以先憑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人事代理和海外人才服務部出具的《留學人員學歷學位資格驗證證明》辦理報名手續,待考試、體檢、考核后,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錄取聘用的相關手續。
2.現場驗證。經初審合格,報名者持《登記表》和應聘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設在招聘現場的“驗證處”,由驗證處工作人員進行驗證(復印件恕不退還)。
3.登記備案。經驗證合格,報名者將《登記表》一份交“驗證處”,另一份交資格初審處登記備案。
《登記表》可自行至東吳人才熱線(www.dwrc.cn)、吳中教育熱線網站(www.wxedu.net)和學校網站(www.wzzjzxx.com)下載。
審核通過后,現場繳納筆試費100元/人。
(三)注意事項
1.本次招聘所需應聘材料和證件均為原件,相關復印件由報名者自行準備。
2.應聘者必須本人到現場報名,不可委托家人或親友代為報名。
3.本次招聘筆試設開考比例為3:1。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4.下列人員不得報考:(1)現役軍人;(2)在讀非應屆的普通高校生;(3)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身份的工作人員;(4)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人員;(5)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
5.凡報名者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或主管部門直接分管領導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當回避。
6.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定的招聘要求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不符合規定條件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隨時取消應聘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四、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采用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進行。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人社部門核減招聘崗位計劃數,直至取消該崗位。
筆試、面試總分均為100分,均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面試根據各招聘崗位計劃數(或核減后崗位人數),從筆試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資格人選,不足3:1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招聘考試總分(100%)=筆試(按占比40%計)+面試(按占比60%計)。如考試總分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在前。如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則進行加試,加試事宜另行通知。
(一)領取筆試準考證
通過“現場驗證”的應聘人員,于2016年1月24日(星期日)下午13:00~16:00攜帶本人身份證,到學校領取筆試準考證(地址:蘇州市吳中經濟技術開發區龍翔路333號)。
(二)筆試
1.筆試日期:2016年1月26日(星期二)。具體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2.筆試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重點考察專業理念、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
3.筆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參加筆試的考生屆時可登錄吳中教育熱線網站和學校網站查閱成績及參加面試資格人員名單。
(三)面試
具有面試資格者,按吳中教育熱線網站和學校網站的公告說明,攜帶本人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領取面試通知書,同時繳納面試費100元/人。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形式和內容:面試分綜合素質面試和說課面試兩部分。綜合素質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覺悟、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人際關系與合作能力等綜合素質。說課面試,采取在現行教材中隨機抽課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從事專業學科教學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總分100分,綜合素質面試和說課面試各占50分。
3.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五、考試費用
根據蘇州市物價局、財政局《轉發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復函〉的通知》(蘇價費字〔2007〕204號、蘇財綜字〔2007〕44號)規定,公開考試招錄新教師的筆試、面試費用為每次各100元/人。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考生,可憑縣(市、區)以上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或縣(市、區)以上農村扶貧機構出具的特困證明等(復印件)減免考試費。
六、招聘錄用
學校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若總成績相同,取面試成績分高者),并在吳中教育熱線網站(www.wxedu.net)和學校網站(www.wzzjzxx.com)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經公示無異議者,由學校通知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招聘崗位及條件中對身體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體檢合格者,由學校組織政審,政審合格,并報吳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辦理錄取簽約等相關手續。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
錄取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與學校簽訂《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協議書》。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取或簽約、鑒證相關手續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在學校辦理錄取和簽約手續前,因考生體檢不合格以及因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而出現缺額時,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一次性替補。錄用后(錄取通知書開出之日起)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替補。
事業單位與新聘用人員訂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紀律與監督
2016年江蘇省吳中中等專業學校公開考試招錄新教師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各級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對違反招聘規程規定一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紀律與監督的有關規定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監督舉報電話:0512-65641107。
八、本《簡章》由吳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江蘇省吳中中等專業學校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2-65252360。
江蘇省吳中中等專業學校
蘇州市吳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