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湖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及《宜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等規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興山縣村鎮規劃管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具備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專業條件為城鄉規劃、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技術、工程管理、工程造價、工業與民用建筑;
(五)年齡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本次招聘人員工作地點為鄉鎮和村,條件艱苦,較適合男性。
(七)符合行業規定并能堅持正常工作的身體條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審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處于刑事處罰期間的;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通過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xingshan.gov.cn/html/home/index.shtml)(以下簡稱興山人社局網)和興山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http://www.xingshan.gov.cn/)。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1月20日至22日(8:30—11:30,14:30—17:30)。
2、報名地點:興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古夫鎮香溪大道36號),聯系電話0717-2584962。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和誠信承諾書,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報名須知:報名時須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學歷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記照片2張、《興山縣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一)1份。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為便于聯系,在應聘期內電話號碼不得變更。
2016年應屆畢業生憑學校證明可先報名(證明原件需注明專業、學歷、畢業時間等),2016年7月底以前需提供畢業證原件及個人學籍檔案,若不能按時提供者,則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只受理現場報名。崗位需求的專業條件審定,以畢業證上的專業為準。
5、應聘人員聘用后在我縣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5年內要求離開興山的,不予辦理調動手續。此次招聘人員,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辦理進編手續。
6、資格審查及其他
(1)招聘主管部門應嚴格按照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報考條件,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報考資格審查由招聘主管部門負責,縣人社部門負責指導和監督。
(2)在實施筆試前,招聘崗位職數與報名人數須達到1:2的比例。
(3)根據鄂人社發[2010]36號文件規定,在湖北省服務且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報考人員,應填寫《興山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政策優惠申請表》(附件二),經相關部門審核確認蓋章,于領準考證前提交給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股,筆試卷面成績加5分。逾期不提供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政策。
7、準考證發放
報考人員須憑有效身份證原件于2016年1月23日(8:30—11:30,14:30—17:30) 到報名處領取準考證。請人代領準考證的,須憑報考人員身份證原件和領取人的身份證原件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安排
1、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總分為100分,筆試為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綜合知識包括重要時事、政治理論、法律法規、公文寫作等,專業知識以崗位要求的知識為主。
(2)筆試時間及地點:筆試時間為2016年1月24日,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及時在興山人社局網上公布。
2、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筆試出現人員缺考、進入面試的人員未達到規定的比例,則相應核減招聘職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在面試前,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在縣人社局的指導和監督下,對參加面試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一次認真復核,復核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面試人員名單及時在興山人社局網上公告。核減招聘職數或取消招聘崗位職數的信息將于面試前在興山人社局網上公告。
(2)面試方式: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滿分100分,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計算,考生的面試成績當場宣布。面試考官由7人組成,其考官選派按相關規定執行。
(3)面試要求:考生須持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缺一證件者以及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綜合成績計算: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 的權重計算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若遇綜合成績并列,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考生綜合成績及時在興山人社局網上公告。
(四)體檢與考核
1、體檢:體檢對象按招聘崗位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確定,并在興山人社局網上公告。體檢工作由興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及興山縣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有行業要求的,按行業要求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如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則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考核:考核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如考核對象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則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體檢、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結束,由興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擬聘人員綜合情況進行審核,報興山縣人社局審定后,對擬聘人員在興山人社局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結束如無異議,興山縣人社局下發聘用通知書,招聘單位按有關規定和程序為應聘人員辦理聘用等手續。人員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人員進編及正式轉正手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其聘用關系。
四、其它
1、對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或取消聘用資格的處罰。
2、本次集中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筆試和面試輔導培訓班。咨詢電話:0717-2584512。
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