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遂寧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遂市人發〔2006〕59號)、《關于轉發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遂人社發〔2011〕44號)有關規定,現將我區2013年公開考試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遂寧市安居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發布,并在遂寧市安居區人民政府辦公大樓公示欄張貼公告)。
一、招聘對象、范圍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面向全國招聘2014年高校畢業生和符合《2013年安居區公開考試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附件2)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在職和非在職人員。其中, 2014年的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確認等手續;其他報考者必須在報名時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取得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2014年7月31日之后畢業的不屬于此次招聘的范圍。
(二)報考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年齡(詳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4)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與擬報考崗位“學歷”和“專業”兩欄的學歷、專業條件要求應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責任自負。
(5)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或被開除公職的;
(2)在人事考試中違規違紀被取消資格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和《遂寧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遂市人發〔2006〕59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其他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二、公開招聘的單位和名額分配及條件(詳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考者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對《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中所列招聘條件無法準確把握的,請向遂寧市安居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后,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報名。本次公開招聘全部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不組織網絡報名。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 2013年10月29日—2013年10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遂寧市安居區衛生局四樓會議室。
(二)報名手續。
1、下載打印和填寫《安居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見附件3)
2、符合招聘條件的報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所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報名,并提交近期1寸證件照片2張,其中一張照片貼在《安居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規定處,另一張交報名處。
(三)報名要求。
1、考生必須按所學專業對口填報。每個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報考者提供的個人信息材料必須真實可靠,準確無誤。報名的同時開始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始終,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或參加了本次招聘兩個及以上崗位報考的,一律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
3.符合招聘條件的在職人員須出具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證明材料。
(四)報名繳費。經資格初審合格后,繳納考試費用。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按每人每科50元標準收取;面試考務費按每人80元的標準收取,由進入面試人員在領取面試通知書時另行繳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減免考試考務費:
1、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國發〔2007〕19號)、《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意見》(川委發〔2005〕9號)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規定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農村扶貧開發規劃(2001-2010年)的通知>》確定的農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導致一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憑民政部門發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審查合格后免收報名費。
(五)領取筆試準考證。報考者于2013年1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憑本人有效身份證、繳費發票到遂寧市安居區衛生局四樓會議室領取準考證,代領者憑本人身份證、報考人員有效身份證復印件、繳費發票領取。逾期未領取者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四、考試
(一)考試組織。本次公開考試招聘考試科目為綜合知識筆試、專業知識筆試和面試。綜合知識筆試由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專業知識筆試和面試由遂寧市安居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遂寧市安居區監察局以及招聘工作人員的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聯合組織,具體考務工作由遂寧市安居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實施。
(二)考試方式。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兩種方式進行。
(三)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共兩科,即《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
2、筆試時間:2013年11月16日上午8:30—10:00統一筆試《綜合知識》;2013年11月16日上午10:30—12:00統一筆試《專業知識》。
3、筆試地點:具體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4、開考比例:報名人數與相應招聘單位崗位(專業)招聘計劃數之比不得低于3:1,低于3:1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專業)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招聘單位該崗位(專業)招聘計劃。調減或取消的情況,在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遂寧市安居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向社會公布。取消了招聘單位該崗位(專業)招聘計劃的報考者于筆試前上班時間到遂寧市安居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辦理退費手續。
5、注意事項:報考者應持《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參加筆試。筆試時間遲到30分鐘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報考資格,責任由本人自負。
6、參加本次招聘人員的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在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遂寧市安居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發布,并在遂寧市安居區人民政府辦公大樓公示欄及時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