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縣事業單位2016年第一次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請考生在報名前務必閱讀完本公告及其附件!
根據國家、省有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規定及《宜賓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高層次緊缺專業人才實施辦法(試行)》和《關于激勵引導教育衛生人才服務基層的有關問題的通知》的相關要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屏山縣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此次公開考核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屏山縣事業單位2016年第一次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以下簡稱《崗位表》,附件1)相關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含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其中,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等各種證書,并憑證書辦理聘用手續;其他報考者必須在報名時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崗位所需的職稱、職(執)業資格等各種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聘環節,責任自負。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4)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崗位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條件要求”兩欄分別相符;凡崗位所需的職稱、職(執)業資格等各種證書、證明必須是國家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以上條件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 6號令)和《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人員。
(6)我縣在編在職(含試用期)的人員。
(7)與屏山縣事業單位解除了聘用合同的人員。
(8)現役軍人。
(9)在讀的非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應屆畢業生。
(10)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的人員。
二、招聘單位和名額
本次招聘均在事業單位經批準設置的崗位內招聘,具體招聘單位和招聘崗位及名額等情況詳見《崗位表》。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的報名僅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地點:屏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事業人員管理考核股(屏山新縣城行政中心A號樓三樓A0305)。
報名時間:2016年2月1日——2月5日。
(二)資格審查。
報名者在報名時應攜帶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1.《屏山縣事業單位2016年第一次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一份(附件2、并按要求準確填寫,張貼近期 2 寸免冠證件照片)。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1 份。
3.有效的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1 份。
其中,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加蓋印章)。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學位證及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為準。不符合者,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4.《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職稱、職(執)業資格證等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已參加職稱、職(執)業資格考試合格但未取得證書原件的考生須提供市以上相關部門出具的考試合格書面證明原件)。。
5.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
資格審查合格者按川價費〔2003〕237 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費80 元,并領取面試通知單。
(三)報考要求。
1.報考者請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每個報考者在本批次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中限報一個崗位。報考者提供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的,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本次招聘中,報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由報名資格審查、考核中的復核和招聘結果審核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
2.報考人員現場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考核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綜合管理部門。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3.年齡等計算截止日期為本次公開考核招聘報名的第一日。
(四)政策性加分
“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西部志愿者、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和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并按規定辦理了退役手續的退役士兵)等符合國家、省政策規定報考事業單位政策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政策規定加分,加分累計最高不超過6分。
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務必于報名時將以下材料一并交到屏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事業人員管理考核股進行審查。
(1)報考者本人《報名信息表》。
(2)“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大學生村(社區)干部:《考生報名信息表》、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人社局、教育局、組織部)出具的證明(附件3)、考核材料、服務合同(協議)和服務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現役證》、《優秀士兵證》、有關獎勵證書(證章)和專科及以上畢業證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在本次報考前已按規定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或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退役大學生士兵在服現役期間受過處分的、以及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退出現役復學、報考時尚未畢業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四、專業技能考核
(一)考核方式。本次考核招聘采取專業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測試總分均為100分,按四舍五入辦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所有通過現場報名資格審查合格者全部進入專業技能考核。經過專業技能考核后,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二)考核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參加考核人員憑面試通知單、本人有效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候考。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考核主要范圍。專業技能測試主要考評應聘者的專業知識水平、臨床實踐能力和綜合素質。
(四)考核成績公布。參考者的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本人簽字確認。考核工作結束后,縣人社局于面試后 3 個工作日內在宜賓人事考試網、中國三江人才網網站上公告考核總成績及排名。
考核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政策性加分。
五、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報考者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按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也相同的,現場加試按加試的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
(二)體檢標準。
教師崗位體檢標準參照四川省教育廳印發的《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2011年修訂后意見)執行。2015年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在提供本人2015年教師資格體檢材料后可免體檢。其他崗位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相關規定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
(三)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執行。
(四)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在宜賓人事考試網、中國三江人才網網站上公告。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五)復檢。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逾期不申請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復檢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 按照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六、考核
考核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按照《宜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考核暫行辦法》(宜人發〔2010〕14號)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考察中取消報考資格或自動棄權的以及通過考察的報考者在公示前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體檢、考核合格者將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宜賓人事考試網、中國三江人才網網站上公示 7 個工作日。在公示期內,凡舉報者須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間因被公示人棄權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擬聘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公示后因擬確認人員棄權等原因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擬確認材料報送人社部門后,因棄權等原因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八、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公示無異議者,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報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無誤后,由招聘單位填寫審核確認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查后經同級人社部門審核,報市人社局審核備案。其中,通過人社部門審核確認后的所有在編在職人員必須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60日內提供原單位與其解除聘用關系的書面材料和全部檔案。
通過審核確認的人員,取得聘用資格。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憑縣人社局的確認函,通知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人事聘用合同,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過審核確認后,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擬聘(聘用)人員資格。因以上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九、特別提示
公招信息在宜賓人事考試網http://www.ybpta.gov.cn/)和中國三江人才網(http://www.ybrc.gov.cn/)等網站上發布.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 屏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宜賓人事考試網、中國三江人才網網站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測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
十、本公告由屏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各招聘崗位的具體條件,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十一、有關咨詢、監督電話
本次招聘嚴格按照事業單位面(測)試的有關規定執行,對違法亂紀、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發現,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報名咨詢電話:0831—5700223(屏山縣人社局)
0831—5720085(屏山縣衛計局)
0831—5722272(屏山縣教體文廣局)
附件: 1.屏山縣事業單位 2016年第一次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
2.屏山縣事業單位2016年第一次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
3.屏山縣事業單位2016年第一次公開考核中工作人員加分證明材料
屏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月21日
附件1:屏山縣事業單位2016年第一次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rar
2.屏山縣事業單位2016年第一次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rar
3.屏山縣事業單位2016年第一次公開考核中工作人員加分證明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