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縣縣直公立醫院業務工作的需要,縣直公立醫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統一組織、分工負責,擇優聘用。
三、招聘計劃
2016年縣直公立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07名,招聘的崗位、名額、專業、學歷和年齡的相關要求,以《2016年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縣第二人民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章》為準(簡章見附件)。
四、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不包括成人高考、自考學歷畢業生,臨床醫學專業還不包括3+2學歷畢業生),且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五官端正,身體健康。
(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利辛縣各鄉鎮衛生院在編在崗人員,縣人民醫院、中醫院、第二人民醫院正式在職人員(該院自聘人員享受正式在職人員同等待遇的,僅限于報考本醫院)。
五、招聘步驟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6年2月24日至2016年3月10日(雙休日正常上班).
2. 報名地點:
(1)利辛縣人民醫院報名地點:利辛縣人民醫院門診急診樓四樓人力資源科(淝河路與文州路交叉口),聯系咨詢電話:0558—8780222,8812117,13856734019。
(2)利辛縣中醫院報名地點:利辛縣中醫院門診五樓辦公室(向陽路與港口路交叉口),聯系咨詢電話:0558—8805600,18133303836。
(3)利辛縣第二人民醫院報名地點:利辛縣第二人民醫院七樓會議室(人民路與向陽路交叉口),聯系咨詢電話:0558—8812328,18056776633。
3.報名提交的材料:報考人員必須本人現場報名,應填寫《2016年利辛縣直三家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提交本人與報考職位相關的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彩色免冠照片4張,2016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就讀學校證明或就業推薦書原件和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就業推薦書原件暫不退還,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如有變更,要及時告知,否則責任自負)。報考人員所提交的材料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職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通過報名審查,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4.報考職位要求: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報考護理類崗位的,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不小于1:3;報考其他職位的,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不小于1:2,達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或核減該招聘職位計劃數。被取消招聘職位的報考人員,在2016年3月15日前允許改報其他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
5.費用: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按規定繳納筆試費用。收取費用參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執行,筆試費用由用人單位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兩科合計90元)。
(二)考試。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筆試考試采取閉卷筆試的辦法進行。
(1)筆試地點和時間: 2016年4月7日至8日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考試地點、考場和時間以考試準考證為準。
(2)筆試內容:《職業能力測試》和《專業知識》兩個科目的考試,試卷總分值為100分,答題時間120分鐘。《職業能力測試》(主要包括:數量關系、法律、常識、判斷推理等)占試卷分值的30%,《專業知識》占試卷分值的70%。
(3)各專業筆試科目:
<1>報考西醫臨床醫生、麻醉醫生、急診醫生、功能科醫生、口腔醫生、影像人員、病理科醫生、西藥藥劑人員和檢驗人員崗位考試科目為:《職業能力測試》和《臨床醫學專業知識》。
<2>報考中醫臨床醫生、中醫康復醫生、中藥藥劑崗位、康復醫生、針灸推拿醫生崗位考試科目為:《職業能力測試》和《中醫基礎知識》。
<3>報考護理人員、助產士崗位考試科目為:《職業能力測試》和《護理學專業知識》。
<4>報考衛生管理、文秘、審計、財會人員(含收費員)、信息、宣傳人員崗位考試科目為:《職業能力測試》和《公共基礎知識》。
2、面試:在利辛縣縣直三家醫院網站上公布面試信息。
面試人選根據招聘職位計劃數,在同職位筆試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及適應工作的能力。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三)確定擬聘用人員
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7:3的比例加權計考試總成績,并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員進入體檢與考核。總成績并列者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招聘工作相關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考試總成績在利辛縣縣直三家醫院網站(網頁)等相關媒體上公布,其他信息也將在上述網站(網頁)公布,報考人員請及時主動到指定網站了解相關信息。
(四)體檢考察
體檢和考察人選按職位招聘計劃數,按考試總成績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序)。考察體檢工作按先體檢后考察的順序進行,由用人單位自行組織實施。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規定執行。考察時重點審查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
對考察、體檢過程中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職位報考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擬聘人員公示結束后,不再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在利辛縣衛生計生委網站及利辛縣直三家醫院網站等相關媒體上公布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期為7天。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分別由縣直公立醫院予以辦理相關手續。
六、錄用人員待遇
錄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間錄用的人員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的,用人單位有權予以單方面解除工作關系。
錄用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由用人單位依照《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鞏固完善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意見》(皖政辦〔2014〕6號)文件精神執行。
七、監督檢查
為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落實報考者和社會各界對考錄工作的知情權和監督權,本次招聘工作邀請縣醫管辦、人社局全程指導,縣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實行全程監督。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