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包頭市中心醫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聘用人員,現公布簡章如下:
一、 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 招聘范圍
詳情見《2016年包頭市中心醫院公開招聘編外聘用人員計劃表》,(年齡的計算時間要求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戶籍不限。
(二)招聘條件
1、招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專業資格和專業技能等條件;
(6)具有國家承認的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
(7)報考條件詳見《2016年包頭市中心醫院公開招聘編外聘用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辦法
(一)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6年2月16日—3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星期六、日休息);
2.報名地點:包頭市中心醫院人事科
3.報名所需材料
報名人員須填寫《包頭市中心醫院編外聘用人員報名表》(附件2)及帶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學歷證書及學信網查詢證明、相關資格證書或執業證書等材料原件及A4紙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照2張。上述材料原件用于現場資格審查,復印件由報名點留存以備核查。
4.資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如發現所提供資料有不實、或不符合報考要求的,取消報考資格,已錄用的取消錄用資格。
(二)筆試、面試內容和方法
采取筆試和面試方法,筆試采用閉卷形式,考試內容以基礎知識及相關專業知識為主;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基本能力和素質。筆試達到60分者進入面試程序,筆、面試成績相加由高至低排序后,結合各招聘崗位數量進行錄用,考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分。
(三)公示
考試成績、擬聘人員名單和考試相關時間及要求將在包頭市中心醫院網站公示。請考生密切關注包頭市中心醫院網站。
(四)體檢
體檢工作由醫院統一組織。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費用由醫院承擔。根據考試、體檢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以及因考生自動放棄崗位選擇等情況出現崗位空缺的,根據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三、錄用辦法
按照《包頭市中心醫院關于編外聘用人員管理辦法》(試行)實行。
四、待遇
經試用合格后按照《包頭市中心醫院關于編外聘用人員管理辦法》(試行)中的規定執行,簽訂勞動合同,上“五險一金”。
五、有關說明
1.報名人員在報考期間,聯系電話應填寫準確,并及時了解最新情況,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錄用的,責任由報名人員本人承擔。
2.招聘信息和各項公示信息均在包頭市中心醫院網站予以公布。
3、報名聯系電話:0472-6955266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