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5名聘用制工作人員。具體招聘計劃詳見《招聘崗位表》。
二、招聘范圍
具有白云礦區戶籍的2015屆應屆畢業生及往屆畢業生(戶籍截止日期為2015年5月31日);白云礦區生源(生源所指:在白云礦區中小學曾經就讀一年以上且有學籍證明的人員);在白云礦區內注冊單位工作滿兩年以上的人員;在白云礦區服務期滿的基層項目人員(特殊戶籍要求詳見《招聘崗位表》)。
除2015年應屆畢業生外,以上其他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2015年5月31日之前。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者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特別要求的以《招聘崗位表》為準)。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
6、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和資格條件,具體要求參見《招聘崗位表》。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曾被辭退和開除公職的人員。
4、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5、現役軍人、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公告簡章、報名信息表下載工作在互聯網上進行,網站:白云礦區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btbyeb.gov.cn)。報名時間:2015年6月30日—7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組織報名,地址:百靈道西側鐵礦電視臺南,白云礦區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8室。
每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且必須用二代身份證原件報名。報名時,報考者須先簽署《考生承諾書》,然后提交報名信息表2份,并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4張(特別提醒報考者:報名信息表要求機打2份,手寫無效;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審查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
報考者須對本人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報名的人員,一經查實,給予取消報考資格處理。
(二)報考資格審查
報考資格審查工作由白云礦區公開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并與報名工作同步進行。
審查時考生須持《報名信息表》、二代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2015屆全日制應屆高校畢業生須攜帶所在學校學籍主管部門出具的應屆畢業及所學專業證明)及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參加審查。戶籍在集體戶上的考生須提供本人戶籍頁復印件并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蓋章確認。
服務期滿的“項目人員”考生,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在白云礦區內注冊單位工作滿兩年以上的考生,須提供工作單位的證明(證明中應有單位具體工作崗位、工作起止時間、單位地址、有關負責人姓名和聯系電話等內容)、工資表等相關證明材料。
(三)報名結果的確認
1、報考者提交報名信息現場審查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審查通過的人員要進行交費,報考費每人70元,完成交費即確認報名全部完成。
2、2015年的應屆高校畢業生不收取報考費;2014年的高校畢業生收取報考費的50%。農村牧區特困家庭、城市享受低保家庭的報考者可免交報考費。享受減免報考費用政策的考生,攜相關減免證明材料及身份證復印件、于報名結束前提交到報名審查組,經審查確認后可免交報考費。
(四)準考證領取
報考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在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領取時間請考生自行留意白云礦區政府網站。
五、考試
(一)考試方式、科目
本次考試形式為筆試,采取閉卷形式,考試科目為《職業能力測試》綜合試卷,滿分為100分。本次考試不設蒙語試卷。筆試不設專業考試,所有崗位均使用統一的試卷。
(二)考試時間、地點
筆試考點設在白云礦區,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否則不準參加考試。
(三)加分因素
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的考生在筆試成績后加5分。符合加分因素的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到公開招聘聘用制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確認后,方具有加分資格。
(四)考試成績公布
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在白云礦區人民政府網公示3個工作日。
(五)專業科目加試
需進行專業科目加試的崗位,由用人單位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組織專業科目測試。測試合格者,予以錄用;測試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重新進行專業科目測試。
(六)進入考察資格范圍人員的確定
普通招聘崗位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考生名單;進行專業科目加試的崗位,以專業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考生名單。上述名單在白云礦區人民政府網公示3個工作日。如報名人數與招考崗位人數相等,進入考察人選分數需達到招聘人員崗位考試的所有考生成績平均分以上。
七、考察和體檢
(一)考察
考察工作在白云礦區公開招聘聘用制人員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由公開招聘聘用制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各用人單位具體實施。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現情況,同時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資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察工作結束后,按照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
(二)體檢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進行。
體檢在縣級體檢機構進行。具體體檢工作由白云礦區公開招聘聘用制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各用人單位實施。
考生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招聘資格。考生體檢不合格或被取消招聘資格的,從該崗位考生中按照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八、公示和招聘審批
根據考生的總成績以及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招聘人員,名單統一在白云礦區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公示期滿,對公示名單無異議者,按規定要求簽訂勞動合同。聘用工作人員工資為2300元∕月,繳納五項基本社會保險。社區聘用工作人員待遇按照《包頭市城鎮社區工作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包組通字〔2014〕60號)文件執行。
九、其他
(一)對考生的資格審查貫穿考錄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發現考生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資格。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本簡章由白云礦區公開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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