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荔灣區城市保潔管理所作為荔灣區城市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編外合同制工作人員16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和數量
招聘職位名稱:數字化城市管理平臺工作人員。招聘職位1個,共16人。
二、招聘條件及崗位職責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
3.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條件、專業技術資格條件。
4.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勝任所應聘崗位的工作。
5. 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申請。
(二)崗位資格條件
1.學歷大專以上,有文字功底者優先;
2.熟悉電腦操作,熟用辦公軟件,打字速度每分鐘不低于60字;
3.有良好語言表達能力和溝通能力,懂粵語及有類似工作經驗者優先;
4.政治合格,品德優良,身心健康,工作細致耐心;
5.能適應24小時值班工作。
(三)崗位職責
1.依托視頻監控系統、城管通巡檢等系統對轄區市容環境進行監控,及時發現影響市容環境的城市管理問題;
2.對發現的城市管理問題實時通過對講系統、案件轉辦系統、短信群發等系統及時通知責任單位處置;
3.適時跟進發現問題處置情況,做好臺帳;
4.定期對發現問題及處置情況進行匯總、梳理,并進行通報;
5.承接市城管監控指揮中心的相關工作;
6.完成領導及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崗位薪酬待遇
基本工資2084元/月,購買五險一金,其他福利待遇面議。
四、工作地址
荔灣區浣花路39號首層。
五、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3月11日;報名咨詢聯系人:吳小姐,電話:020-66252236,郵箱lwqcgzhzx@163.com。
(二)報名地址:荔灣區浣花路39號首層監督檢查科。
(三)報名要求及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報名時應填寫《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提交身份證、學歷學位證、職稱證書、居民戶口簿、計生證明等材料。
2.報名人員提供的身份證明、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和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應當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一經查實, 取消聘用資格。
3. 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關閉通訊工具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報名的其它情形。
六、面試
面試采取面談、測試等形式,面試成績取各考官評分的平均值。
(一)時間:2016年3月17日至18日,具體時間電話通知。
(二)地點:廣州市荔灣區城市管理局 (廣州市荔灣區黃沙大道粵南大街15號4樓)。
七、組織考察
根據面試成績高低,按1:1的比例確定擬聘人選進入組織考察。主要調查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工作或學習表現、身體狀況等情況。
八、體檢
按事業單位公招人員體檢標準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由應聘者自理。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聘者可在得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合格的,進入聘用環節。
九、聘用
通過以上程序均合格的人員與荔灣區城市保潔管理所簽定勞動合同。如在組織考察、組織研究、體檢等環節中不合格的,按面試成績依次遞補。
十、其他
公開招聘的編外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聘用期一年,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間工作人員按勞動合同的約定享受相關福利待遇。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繼續聘用;經考核被證明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附件:廣州市荔灣區城市保潔管理所公開招聘編外合同制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荔灣區城市管理局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