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10名,具體事項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品行良好,組織紀律觀念較強,無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刑事處罰記錄;
(二)性別不限,年齡在20-30周歲(1985年2月28日至1996年2月28日出生),身體健康;
(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學歷取得時間截止2016年7月1日),法律類專業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四)居住地在重慶市南川區內。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時間:2016年3月3日至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星期六、日除外)。
2、地點: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法院辦公樓五樓政治處。
3、報名要求:需出示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原件(尚未取得畢業證的2016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校出具的能順利畢業的相關證明)并提交A4紙復印件各1份,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工作人員現場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后辦理報名手續。報名人員本人應到現場報名,不接受委托報名。
(二)考試
考試包括打字測試、聽寫測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綜合評分,并分別按40%、40%、20%的比例折合計入總成績。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打字測試
用電腦軟件進行統一篇目測試。每分鐘錄入字數達60字(以軟件綜合正確率后計算出的速度為準)為合格,合格基礎分數為60分,在此基礎上每增加1個字,增加1分,最高100分。
2、聽寫測試
工作人員朗誦一段模擬庭審對話,參考者現場電腦錄入。聽寫測試總時間為10分鐘,計時結束后禁止繼續錄入。評委統一閱卷后公布分數,60分為合格。
3、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語言表達能力和分析、判斷問題能力等。根據前兩項測試總成績(=打字測試成績×40%+聽寫測試×40%),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在確定人員時如出現并列等特殊情況,由本院黨組研究決定。
(三)體檢
綜合成績前10名參加體檢(參照重慶市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原則上不復查,如有體檢不合格者,依次進行遞補。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由參加體檢者自負。
(四)政審。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經政審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任人選。因政審不合格出現的缺額,按照確定體檢對象的方式遞補。
(五)公示。對擬聘任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聘任人員。
三、用工形式
聘任人員與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法院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1個月(2016年應屆畢業生取得畢業證后再簽訂《勞動合同》,合同簽訂前均為試用期,如到期不能取得畢業證,則不再簽訂《勞動合同》,直接解除用工關系)。
試用期滿,經我院考核勝任工作的,繼續履行合同;不能勝任的,解除合同,不再聘任。
四、工作職責
聘任制書記員是審判執行工作的事務性輔助人員。主要履行下列職責:
(一)辦理庭前準備過程中的事務性工作;
(二)核實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
(三)負責案件審理過程中的記錄工作;
(四)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
(六)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因工作需要安排到綜合部門工作的書記員按具體部門工作要求履行職責。
五、工資福利待遇
(一)收入包括基本工資、補貼和獎勵;
(二)按相關規定購買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費用由單位和個人按規定比例承擔;
(三)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按規定增加工齡工資,不合格者予以辭退。
六、其他事項
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供相關材料,遵守招聘紀律和相關程序,對弄虛作假或違反有關規定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錄用資格或解除勞動合同。
本簡章由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法院負責解釋和實施。
咨詢電話:64567018。
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法院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