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新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規定,結合我縣部分單位用人計劃及編制啟用、崗位空缺情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5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條件
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權利;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義務,遵守事業單位工作紀律;
(四)具有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并能適應崗位要求、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年齡為1985年元月1日及以后出生(城市公園管理處年齡為1981年元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學歷要求為本科及以上學歷;
(七)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服從工作安排;
(八)聘用后,服務期限不低于5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一)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或者審計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曾受辭退、開除處分的。
(二)應聘人員在應聘過程中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材料的。
(三)現役軍人、非2016年應屆畢業的高校在讀學生。
(四)未能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五)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其他可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二、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
詳見《陽新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一覽表》。
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職數必須達到3:1及以上方可開考,否則將調減相關崗位招聘名額,調減結果適時公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發布
在縣級新聞媒體發布招聘信息,公開本次招聘的人數、崗位、條件等,具體招聘內容在黃石市人事考試網、陽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http://www.hbyxhrss.gov.cn)、黃石日報發布。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4月7日—9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陽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就業服務大廳
3、報名有關事項:①考生報名時必須攜帶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16年畢業生須提供學校相關證明),經審查合格后方可報名,不準代報。每個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資格審查合格者,現場拍照登記相,以備查對。②收費標準:按照物價部門規定,筆試每人合計收取報考費100元。
(三)考試辦法
本次招聘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由人社局組織,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配合。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按筆試、面試成績6:4的比例折合計算綜合成績。
1、筆試
①時間:詳見準考證
②地址:詳見準考證
③內容: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政治、經濟、法律、管理、歷史、人文、科技、寫作等理論知識,以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必備的一些基本常識、基本技能等。本次考試不指定參考資料。
筆試結束后,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若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的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環節)。
2、面試
面試時間和地點由各主管部門協助縣人事考試院及時通知進入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員棄權者需本人確認,報縣人社局批準后可依次遞補,面試辦法另行制定。
(四)體檢和考核
根據筆試、面試綜合成績,按照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若出現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向下順延。考核對象在體檢合格人員中確定,考核內容主要審查預錄對象的報考條件是否符合本文的規定以及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現實表現等情況。有考核不合格的或考生自愿放棄聘用資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向下順延遞補,再按體檢、考核程序進行。
(五)公示和聘用
體檢、考核合格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者,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有關要求辦理聘用手續,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相應待遇。
四、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委、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對招聘中的違紀行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應聘人員弄虛作假或違規違紀的,一經發現,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并進入我縣考生不誠信數據庫,在人社部門備案登記。
五、本公告由陽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陽新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一覽表》中的報考資格條件由各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附件:《陽新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一覽表》
陽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陽新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一覽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