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
1、面試工作由縣招考辦負責組織,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全過程的監督和指導。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醫療、護理面試采取問答式并結合職位特點進行,其他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或技能測試。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
4、醫療系統實際參加面試人員與招聘計劃數未超過1:1的崗位,面試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本考場本科目面試平均分以上。
(二)成績計算
筆試、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70%,面試成績30%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考試成績均實行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八、體檢
1、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聘崗位名額1:1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體檢對象。若報考同一職位考生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取筆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對象,如筆試成績相同,則重新組織面試。
2、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
3、若體檢不合格者,由本人書面申請可復查1次。復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4、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5、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九、考核(政審)
(一)根據體檢結果確定考核(政審)對象
對考核(政審)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核,同時復查其報考資格。考核辦法:審查考生的學籍檔案;往屆考生畢業至今的表現,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證明,有就業單位的考生表現情況,由所在工作單位出具證明。考核(政審)標準另附。考核(政審)不合格者(含自愿放棄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二)下列考生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1)考生若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近三年不能參加我縣組織的各類招考,并取消聘用資格,同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在遵義縣招考領導小組規定的時間范圍內,未能提供招聘職位所需的學籍檔案、畢業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者,取消聘用資格。
(3)經縣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十、公示
1、根據招聘工作程序分階段按規定進行公示。
2、擬聘公示,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體檢及考核結果,由招聘領導小組在考核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按人事管理權限,確定擬聘人員,條件相同的崗位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若總成績相同,則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擇崗確定擬聘人員,并通過遵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等媒體公示7個工作日。對擬聘人員在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縣招聘領導小組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
十一、聘用
對擬聘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根據管理權限上報遵義市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并根據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履行聘用手續。在聘用過程中,嚴格按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復的崗位進行聘用,不允許調換,若考生不簽訂聘用合同或不服從聘用的,作自動棄權處理,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十二、紀律要求
1、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對違反規定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體檢、考核、聘用等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招聘過程中,負責招聘工作的相關人員,如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者,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2、考生注意事項:
(1)考生電話通訊要24小時開通,并且近期不能變換號碼,以便聯系。
(2)在招聘工作中,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各項事宜通知,超出辦理時限和不按規定辦理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十三、本《簡章》由縣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市招考辦裁決。
咨詢電話:0852-7222381、0852-7722351
監督電話:0852-7222175
遵義縣事業單位招聘領導小組
201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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