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平湖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關于轉發〈嘉興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平委辦〔2008〕21號)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6年平湖市部分事業單位計劃招聘工作人員72名(含乍浦鎮4名)。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詳見《2016年平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要求表》(附件1),請登錄下列網站查詢:
嘉興考試培訓網(www.jxkp.com);
平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www.phlss.gov.cn);
平湖人才信息網(www.phrcsc.com.cn)。
二、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1)具有平湖市常住戶口的人員(以2016年4月18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2)平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3)平湖市人武部軍械保管員崗位面向嘉興地區常住戶口的退役士兵;部分職位面向嘉興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或具有嘉興地區常住戶口的人員;部分職位戶籍不限;(在《計劃及崗位要求表》“其他要求”中有注明)
(4)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戶口不限;
(5)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戶口不限。
上述人員中屬于2016年應屆畢業的,須在2016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研究生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勤奮好學,熱愛本職工作。
3、年齡18至35周歲(1980年4月18日至1998年4月18日期間出生),身體健康;在“(一)招聘范圍和對象”中所列的第(4)條、第(5)條人員年齡18至40周歲(1975年4月18日至1998年4月18日期間出生)。
4、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招聘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計算時間截止至2016年4月18日。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7、在2016年4月18日前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按社會人員報考。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報考。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浙人社發〔2014〕15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筆試、資格復審和面試(軍事技能測評)、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本次平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采用網上報名形式。
1、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4月18日9:00-4月21日17:00。報考人員在嘉興考試培訓網(www.jxkp.com)注冊及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2、資格初審。時間:2016年4月18日-4月22日,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在4月21日17:00前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4月21日17:00后初審未通過人員,可于4月22日15:00前,以書面形式申請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3、網上繳費。時間:2016年4月22日9:00-4月25日16:00,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可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考務費每人80元。規定時間內不辦理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
同一崗位繳費確認人數不得低于招聘計劃人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招聘具有碩研及以上學歷(學位)的崗位,繳費確認人數未達到招聘計劃人數2倍的,取消招聘計劃。繳費確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崗位,報考該崗位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本次公開招聘計劃其他符合條件的招聘崗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務費。
4、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已繳費人員在2016年5月11日-5月13日登錄嘉興考試培訓網(www.jxkp.com)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由市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
筆試時間為2016年5月14日。
筆試類別為綜合管理類(A類)。具體考試時間及科目為:
上午9:00—11:30 《綜合應用能力(A類)》
下午14:00—15:3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為全客觀題,滿分為100分;《綜合應用能力》為全主觀題或客觀題與主觀題相結合,滿分為100分。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三)確定軍事技能測評、面試對象
面試對象根據招聘計劃,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筆試缺考一個科目及以上的不列入面試對象)。
平湖市人武部綜合管理、軍械保管員崗位按1:5確定參加軍事技能測評對象(筆試缺考一個科目及以上的不列入軍事技能測評對象)。綜合管理崗位軍事技能測評內容為基礎體能測試(3000米),軍械保管員崗位軍事技能測評內容為基礎體能測試(3000米)和八一自動步槍的分解結合測試。測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軍事技能測評僅判定合格與否(標準見附件2)。測評要求的項目均要合格,凡其中一項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面試對象。報考人員放棄或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軍事技能測評的,均不再遞補。上述職位在軍事技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確定面試對象。
以上職位中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軍事技能測評和面試對象。
(四)資格復審和面試
面試或軍事技能測評前,市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各招聘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對面試對象(軍事技能測評對象)進行現場資格條件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軍事技能測評或面試。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其中在市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2016年應屆畢業生,還需提供有本人入學時戶口遷移記錄的戶口簿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報考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出具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軍事技能測評)。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軍事技能測評)。
資格復審開始2天前,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將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面試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核人選。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考試科目數×50%+面試成績×50%。
市人力社保局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工作參照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社部、原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政策執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的,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面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遞補)。
(六)考核
考核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核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進行。主要對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條件的復核和德、能、勤、績、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考核。
考核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并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面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遞補)。
(七)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結果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市人力社保局在相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前自愿放棄聘用資格的,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面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遞補)。擬聘用名單公示后,將不再遞補。在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問題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報市人力社保局核準。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確定聘用人選后,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定執行。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2016年應屆畢業生按畢業生報到程序辦理,不能在2016年9月30日前按時畢業或未取得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中小學教師入圍面試人員須書面報告所在學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由本人與學校協商解除聘用關系后,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和服務年限。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必須在2016年4月18日—4月21日期間內注冊及報名,僅注冊不報名無效。截止2016年4月18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社會人員不得報考(戶口不限人員除外)。請報考人員注冊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情況并如實填寫。
2、報考人員須用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身份證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3、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惡意注冊報名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且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4、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5、對報考崗位、學歷、學位、所需專業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招聘單位的咨詢電話已在計劃及崗位要求表上列出。
6、市人力社保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所有涉及相關輔導培訓均與我局無關。
7、對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市人力社保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聯系電話(政策咨詢):0573—85060570、85060569。
8、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人力社保局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招聘公告、軍事技能測評、面試、體檢、考核、公示等事宜將在平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www.phlss.gov.cn)、平湖人才信息網(www.phrcsc.com.cn)上公布,屆時考生可在網上查詢。筆試成績可在嘉興考試培訓網(www.jxkp.com)查詢。
監督電話:0573—85060565。
附件1_ 2016年平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要求表.rar
平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