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霍邱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及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等文件精神,經縣編委批準,并報市人社局審核同意,現就2016年度霍邱縣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根據縣編委會批準的用編指標,納入本次公開招聘的部分事業單位招聘計劃共234名(含省招聘(招募)到鄉鎮衛生院和開發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指標29名)。詳見《2016年度霍邱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情況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從以上招聘計劃中統籌安排1名指標,用于定向招聘經我省統一組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根據省衛計委衛科秘[2014]113號文件規定,報考省招聘(招募)計劃到鄉鎮衛生院和開發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崗位的人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醫學院校普通應、歷屆醫學類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不含已在鄉鎮衛生院工作的在編在職在崗人員)。列入該計劃招聘(招募)的醫學類專業專科生,可享受1萬元/人標準的一次性補助。
招聘計劃(崗位)及本次招聘過程的相關信息將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霍邱政府網、霍邱新聞網、霍邱先鋒網、霍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霍邱教育網等媒體上同時發布。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及以上(農村幼兒園崗位中專及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報考年齡條件按崗位要求確定,具體見《一覽表》。其中的年齡"25周歲以下"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網絡報名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安徽省人事考試網。報名時間為2016年4月21日9:00至4月26日16:00,逾期不再補報。
報考人員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報名后,4月27日16:00前可隨時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在4月27日16:00之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4月28日18:00前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按規定繳納筆試費用、進行報名確認(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政策。此類人員報名后,先實行網上確認和網上繳費。2016年5月21日至5月23日期間,由省人事考試院辦理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審核確認手續(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與太湖路交口恒生陽光城8號寫字樓四樓)。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其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緊缺專業或碩士研究生崗位,經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組批準后降低至1:2比例開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中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低于3:1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4月29日13:00-17:00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五、統一考試
為增加考試科學性,滿足各招聘單位用人需求,本次公開招聘筆試參加省統一命題考試,采取"1+X"的考試模式,"1"為公共科目,即公共基礎知識(一)或公共基礎知識(二),"X"為專業科目,按所報崗位不同,設置相應專業科目。
具體應試科目詳見《一覽表》
1、公共科目為必考科目,應聘管理崗位的人員考《公共基礎知識(一)》,應聘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考《公共基礎知識(二)》。各考試科目滿分均為120分。
《公共基礎知識(一)》的主要內容:政治、經濟、法律、人文、管理、國情省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言語理解與表達,寫作。
《公共基礎知識(二)》的主要內容:政治、經濟、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國情省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資料分析,英語,寫作。
2、專業科目考試的主要內容:招聘崗位所需的主要專業基礎知識,詳見《一覽表》。《一覽表》中沒有注明專業科目考試的,該崗位筆試只考公共科目,不考專業科目。
各考試科目滿分均為120分。
3、時間安排: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16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
專業科目筆試時間為2016年5月22日下午14:00-16:00。
4、報考人員可于5月18日至5月20日從安徽省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考試地點及注意事項見準考證。
6月8日,報考人員可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憑身份證號碼和密碼查詢本人統考筆試成績。
5、統考筆試合成成績計算方法:參加1+X考試模式的考生,公共科目成績占40%,專業科目成績占60%(計算公式:公共科目成績×0.4+專業科目成績×0.6);只考公共科目的考生,將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直接作為統考筆試合成成績。上述成績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合成后的統考筆試合成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不含四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加分,報考農村幼教崗位統考筆試合成成績最低為50分)。合成后的統考筆試合成成績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6、加分政策:報考非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2016年5月21日正常上班時間,攜帶身份證、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到霍邱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城關鎮府前大道人社局大樓506室)申報加分事宜。"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須滿2年及以上)。
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霍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等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每門筆試成績加2分。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不再實行加分政策。
7、按照應聘人員統考筆試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考生所報崗位招聘計劃,按比例確定入圍專業測試人員名單并進行資格復審。具體為:崗位招聘數10人以下的按1:3比例確定;崗位招聘數10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確定;崗位招聘數20人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確定。如出現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統考筆試合成成績分數相同,則一并確定為入圍專業測試人選。進入專業測試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對不需進行專業測試的招聘崗位,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若出現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統考筆試合成成績分數相同,則以專業科目成績高低確定排序,若再出現同分,則以專業科目試卷中的主觀題得分高低排序;不考專業科目的,則以公共科目試卷中的主觀題得分高低排序。擬入圍專業測試人員名單在霍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等網站上公布。
六、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縣人社局負責組織,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具體負責。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對照省人事考試院提供的《考場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依據統考筆試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在符合條件的考生中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屬全日制2016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生證原件、報名資格審查表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3)屬"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還須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須滿2年以上)。今年期滿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的人員,可提供縣級以上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書待發"等相關證明材料。
(4)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上述人員中,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6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6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資格復審。
考生提供的證件資料,以及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招聘條件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并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招聘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隨即取消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等資格。
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由縣人社局核發專業測試通知書,名單及領取時間在霍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等網站另行通知。
七、專業測試
專業測試工作由縣人社局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根據招聘崗位的用人需求,專業測試將采取結構化面試或試講的方式進行,其中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應試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計劃與組織協調能力,以及語言表達能力等;試講主要考察應試人員的教育教學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儀表舉止等。
1、報考幼教崗位的采取繪畫、舞蹈、自彈自唱和講故事四種形式;
2、報考管理類崗位的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
3、報考衛計系統專技類崗位的考生不設置專業測試;
專業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為確保新進人員素質,設定專業測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專業測試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參加專業測試時需攜帶專業測試通知書、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領取專業測試通知書時間等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八、合成總成績
1、合成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統考筆試合成成績×0.6+專業測試成績×0.4。合成總成績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對不進行專業測試的考生,直接將其統考筆試合成成績作為合成總成績。
2、依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進入考察、體檢人員,如遇合成總成績相同時,則以專業科目成績高低確定排序,若再出現同分,則以專業科目中的主觀題得分確定排序。不考專業科目的,則以公共科目試卷中的主觀題得分高低排序。
根據招聘崗位招聘計劃數和應試人員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和考核的人員名單,并在相關網站上進行公示。
九、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體檢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安排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人社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所在體檢醫院體檢專用公章。對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的,按照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從報考同崗位符合條件的考生中依次遞補1次,遞補時間另行通知。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招聘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負責實施。主要對被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對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的,按照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從報考同崗位符合條件的考生中依次遞補1次,遞補時間另行通知。
十、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霍邱縣政府網等相關網站公示一周。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出具聘用報告,連同擬聘用人員考察材料、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查后,按規定報送縣人社局辦理審批及相關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16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等證件材料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公示結束后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十一、簽約聘用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二、其他事項
1、本次事業單位招聘有關規定和考試等后續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陸霍邱政府網、霍邱新聞網、霍邱先鋒網、霍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霍邱教育網等網站查詢、查閱。
2、部分招聘崗位,(《一覽表》中帶☆的)因屬同一專業、多個用人單位,應聘人員的具體聘用崗位采取"按分數選崗"的方式確定。選崗時依據擬聘用人員的筆試、專業測試合成總成績(按規定不參加專業測試的按筆試合成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由應聘人員自主選崗。
3、本次招聘考試嚴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試工作規則》及保密、回避等相關規定,堅持客觀、公正、科學、規范的原則,嚴肅考風考紀,嚴格實行考試責任追究制,確保招聘考試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進行。為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落實報考者和社會各界對招聘工作的知情權和監督權,縣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實行全過程監督檢查,對有關工作人員違反招聘原則,不按規定程序操作的行為,將立即制止并責令改正;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嚴肅處理,絕不姑息;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宣布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聘用資格、通報所在學校或單位等處理;對違反招聘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上述人員中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4、霍邱縣人社局在本次招聘考試過程中不指定用書、不舉辦或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5、咨詢電話:0564-6081520、6014189(縣人社局),0564-6020087(縣委組織部);監督電話:0564-6081581(縣人社局紀檢室)。
上述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6、本《公告》由霍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1.《2016年度霍邱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情況一覽表》;
2.《關于同意同志參加2016年霍邱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的證明》。
霍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