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廣州市花都區(qū)人民政府同意,花都區(qū)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雇員。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地進行,根據《關于印發(fā)<花都區(qū)政府雇員與機關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花辦發(fā)〔2012〕22號)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職位和人數
本次招聘政府雇員8名。具體招聘職位和人數詳見《廣州市花都區(qū)禁毒委員會辦公室2016年公開招聘政府雇員職位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沒有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和專業(yè)技術資格等條件。
6.熟悉法律基礎知識,熟悉電腦軟件操作,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
7.有公安系統三年以上工作經驗者,年齡可以放寬到35周歲以內。
8.應聘人員的年齡、工作經歷計算至2016年4月30日。
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檢查,以及有犯罪記錄、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核與公示錄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4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咨詢電話:020-37763176。
2.報名地點:廣州市花都區(qū)人力資源市場(廣州市花都區(qū)建設北路213號,即合興大酒店對面)。
3.報名要求:
(1)本次招聘只受理現場報名。應聘人員須提供本人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戶口本、工作經歷證明等與報考職位條件相關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張。原件審核后退回,并交復印件存檔備查。
(2)本次公開招聘不接受2016屆畢業(yè)生報名。
(3)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填寫《報名表》(附件2)。《報名表》可在花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sj.huadu.gov.cn)網站下載。
(4)參加筆試人員名單于2016年5月4日在花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sj.huadu.gov.cn)網站公布。
(5)領取準考證時間:2016年5月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地點:廣州市花都區(qū)人力資源市場(廣州市花都區(qū)建設北路213號,即合興大酒店對面)。
應聘人員應符合公布職位的資格條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需與在《報名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現場受理代報名,代報者須提交應聘人員本人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現場受理代領準考證,代領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和應聘人員親筆簽名的委托書,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者視作自動放棄考試。
(二)考試
考試分筆試、面試兩部分,考試總成績?yōu)?00分,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1、筆試
筆試時間:2016年5月7日(星期六)下午。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主要是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科學發(fā)展觀、十八屆三中全會、四中全會及五中全會的會議內容及會議精神、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行政管理、法律知識、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公文寫作常識和時事政治等。
01職位筆試需加考申論。按照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占50%、申論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擬招聘職位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數如達不到設定的比例的,可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
考生筆試成績及面試人員名單和面試具體安排于2016年5月20日前在花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2、面試
面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面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面試內容: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
(三)體檢
在考試總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招聘職位人數1:1的比例依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如果同一職位的考生總成績相同,則筆試成績高的考生確定為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考《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如有體檢不合格的,可在總成績合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個人負擔。
(四)考核與公示
由招聘單位組成考核小組,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核。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學歷情況、工作實際和計生等,并核實其是否具備報考資格。在體檢和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在花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異議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如考核不合格,可在總成績合格和體檢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人選。
(五)聘用
擬聘用人員在提供學歷(學位)鑒定證明后,辦理聘用手續(xù),并由用人單位填寫《廣州市花都區(qū)政府雇員(聘用人員)聘用審批表》報花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規(guī)實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機關事業(yè)編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聘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可續(xù)聘。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的薪酬待遇按照《關于印發(fā)<花都區(qū)政府雇員與機關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花辦發(fā)〔2012〕22號)等相關文件執(zhí)行。初級雇員的薪酬待遇按照包干經費60000元/人/年,普通雇員的的薪酬待遇按照包干經費40000元/人/年。
五、其它
各相關單位要以對人才負責,對社會負責的態(tài)度,嚴肅人事工作紀律,嚴格按規(guī)定辦事,工作中要接受群眾監(jiān)督,嚴防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發(fā)生。
本次招聘工作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本方案未盡事宜,按相關政策處理。本方案由花都區(qū)禁毒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廣州市花都區(qū)禁毒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