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充實我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優化人員結構,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2009〕第139號令)的規定,擬向社會公開招聘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7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崗位簡介
詳見附件1《2016年荔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二、崗位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按國家、省、市以及荔灣區的有關規定享受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范圍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范圍。
詳見附件1《2016年荔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二)資格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定;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條件、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須同時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強我市人口調控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號)的《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中第六條規定的準入條件(具體參閱:
http://sfzb.gzlo.gov.cn/sfzb/file.do?fileId=2C90892540DDB8440144AFC89B9901BA);擬聘用人員需經人社部門審核同意辦理人才引進及完成相關手續后,方可聘用。
2、崗位條件。
詳見附件1《2016年荔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報名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辦法
(一)報名
1、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時間:2016年5月5日(星期四)上午9:00至5月9日(星期一)17:00,共5日;
3、報名方式:應聘人員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hrssgz.gov.cn),按網上提示方法進行報名;
4、報名審核:筆試前不進行人工資格審查,采取系統自動審核方式,系統初審成功后即可參加筆試;
5、報名要求及注意事項:報名人員填寫的身份證明、教育情況、工作情況、計生情況和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信息應當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6、每個崗位筆試的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
管理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或相應減少該崗位的招聘人數;專業技術崗位報考人數若未達開考比例,延長2天報名時間,延長報名結束后,按實際報名人數進入筆試。
(二)考試及資格審查。
1、筆試。
(1)打印準考證,5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后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2)筆試時間和地點: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以準考證為準;
(3)考試范圍: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滿分為100分,按40%計入總成績,時間為120分鐘,內容包括綜合知識能力、公共基礎知識、招聘崗位的相關專業知識等。筆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進入資格審查;
(4)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審查人員名單,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荔灣”門戶網站(www.lw.gov.cn)公布,并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hrssgz.gov.cn)進行查詢;依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審查的人選。
2、資格審查。
(1)審查時間:具體時間于公布筆試成績時一并公布。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2)審查地點:廣州市荔灣區人力資源職業能力建設中心(廣州市荔灣區逢源路寶源中約30號)。咨詢電話:020-81574012;
(3)資格審查注意事項:資格審查不得委托他人進行。參加資格審查的人員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準考證、報名登記表(通過報名系統網上打印,用A4紙打印,一式兩份);
、诰用裆矸葑C、戶口簿(首頁和個人頁)、學歷證書、學位證書;2016年應屆畢業生(含持有有效期內的暫緩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還需提供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有效期內的暫緩就業協議書;
報考職位對專業技術資格或執業資格、外語水平等有要求的,考生須提供相應的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
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③有具體工作經歷(經驗)要求的職位,需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有工作經歷(經驗)年限要求的職位,需提供相應年限的單位繳納社保記錄,社保繳納單位與工作單位需一致;
、芩鶎W專業未在專業目錄所列,按相近專業報考的考生需提交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教務處蓋章);
、菡锌悸毼灰蟮钠渌牧;
、-⑤材料須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審核后留復印件,退回原件;
、薇救私谡婷夤诖笠淮绮收5張;
接受資格審查的人員,如在審查期間不能提供齊全的材料或無法提供所需資料原件的,取消面試資格。
接受資格審查人員提供的身份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工作證明、技術職稱證書和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應當真實有效,且與《報名登記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面試資格。
資格審查過程中有不通過資格審查或主動放棄資格者,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即可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的時間、地點在“廣州荔灣”門戶網站(www.lw.gov.cn)公布。
3、面試。
(1)時間:具體時間于公布面試人員名單時一并公布;
地點:廣州市荔灣區人力資源職業能力建設中心(廣州市荔灣區逢源路寶源中約30號);
(2)面試形式:根據招聘崗位需要,采用結構化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等方式,按抽簽順序進行;
(3)注意事項:考生需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入場,面試前30分鐘抽簽確定面試順序。考生須于面試前30分鐘到達面試抽簽室,否則視為放棄面試;
(4)面試成績在面試時段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試成績單上簽字確認;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按60%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進入體檢環節?忌偝煽兿嗤模∶嬖嚦煽冚^高者?忌嬖嚦煽、筆試成績都相同的,增加考試環節,具體另行通知。
筆試、面試成績分別按比例折算后相加得到的考試總成績在“廣州荔灣”門戶網站(www.lw.gov.cn)公布,并接受考生電話查詢,查詢電話:020-81574012。
(三)體檢。
根據總成績的高低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
組織進入體檢的人員在指定時間統一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規定執行。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聘者可在得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復檢申請,經批準后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在指定醫院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復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體檢合格的,進入考察環節;若出現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資格者,將根據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每個崗位只能遞補2次。
如統一體檢時為孕期不能進行體檢的應聘者,待其按照體檢要求可以進行體檢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體檢資格的不再進行遞補。
(四)考察。
考察工作根據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276號)的相關規定進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若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對象放棄考察的,則根據總成績高低順序遞補1次。
進入考察的人員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www.chsi.com.cn)、“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www.cdgdc.edu.cn)有效查詢憑證,或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書鑒定證明(2016年應屆畢業生生除外),或留學人員管理中心出具的相關學歷認證材料。無法提供有效查詢憑證或鑒定證明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錄用資格。
(五)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
考察合格的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州荔灣”門戶網站(www.lw.gov.cn)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的,在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查。擬聘用人員公示后放棄聘用的不再進行遞補。
(六)確定聘用人員名單,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查實符合條件的確定為聘用人員,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本次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工齡滿1年或以上的社會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應屆畢業生或工齡未滿1年的社會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單位將解除其聘用合同。
擬聘用人員所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為省外的,需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確認后,方可聘用。
五、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招聘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應聘人員的原因造成錄用結果有失真實的情況。
(二)本次招聘,“應屆畢業生”指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及持有效暫緩就業協議書的往屆畢業生;“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畢業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規定條件的其他人員。
(三)報考人員報名時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可報名;報考人員的工作經歷以畢業后參加工作,單位所繳納的社保記錄為準,參保單位與工作單位須一致;應聘人員原為未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的,其相關工作經歷年限可由原單位出具相關證明材料證實。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開始繳納社會保險,不視為工作經歷。
(四)報考人員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或證件與報名登記表不一致者,不得參加考試。遺失身份證的報考人員,需及時到公安部門申請領取臨時身份證,憑準考證及臨時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其它證件不能代替身份證參加考試。
(五)報考人員的報考學歷、專業必須符合職位對應的學歷層次及專業要求,專業按所獲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為準,若職位同時有學位要求的,報考人員須同時取得報考學歷、專業相對應的學位。招聘專業參照附件2《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6版)》執行。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名稱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不一致的崗位。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6版)》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且須在報考時提交畢業證書和課程成績單(教務處蓋章),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同意后方可申請報考。
(六)報考人員具體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以及相關資料如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職業)資格證書、從業資格證書、居民戶口本、社保繳費記錄等取得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6年3月31日。
(七)2016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即2016年5月5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使用國(境)外學歷學位進行報考的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即2016年5月5日)前取得相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審核時出具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不符合上述條件要求的不得報考和聘用,已經辦理聘用手續的,從2016年10月1日起解除聘用合同。
(八)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的,為1981年4月 20日后出生,年齡要求在40周歲以下的,為1976年4月20日后出生,年齡要求在45周歲以下的,為1971年4月20日后出生。
(九)本公告由廣州市荔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網上報名技術支持:020-83126088!
廣州市荔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