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工作需要,酒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為酒泉市環境保護局和酒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所屬3個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碩士研究生1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
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及技能條件。其中,應聘人員畢業證上標注的學歷及專業(專業方向)應當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專業(專業方向)一致;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資格條件
1.年齡30周歲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在報名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
3.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酒泉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碩士研究生崗位簡表》。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到黨紀、政紀(校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3.近兩年內在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公務員(含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及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6.公務員(含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辭退未滿5年的;
7.現役軍人;
8.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可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4月20日至4月26日,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30分至6時。
2.報名地點:酒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
報名前,應聘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招聘崗位條件”,報名時,每位應聘人員限報招聘崗位列表中的一個崗位。
3.應聘人員報名須提交以下材料:
(1)《酒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自行下載打印或現場提供)。
(2)《誠信承諾書》(見附件,自行下載打印或現場提供)。
(3)往屆畢業生須持“畢業證”和“學位證”,雙證齊全;應屆畢業生憑所在院校證明報名,2016年8月30日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不予聘用。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同底照片3張,同時攜帶不大于20KB電子照片。
(6)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
報名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須真實、準確,提交虛假信息報名的,取消報考資格。
本次招聘報名,原則上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如果本人確實無法到現場報名的,可委托親友報名,報名時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持委托書、應聘人員本人的電子照片(照片大小小于20KB)。應聘人員在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須重新審核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身份證等相關資料,再次確認報考資格。
4. 考務費:每人150元,在報名時收取。
(二)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酒泉市環境保護局和酒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分別組織人員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集中審查。資格審查不符合要求或提交的報名材料不完整的,及時向報名人員告知并說明理由。
(三)考試。崗位報名人數達到崗位招聘人數3:1的,采取考試(筆試和面試)招聘的方式組織招聘,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崗位招聘人數3:1的,采取考核(面試)招聘的方式組織招聘,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采取筆試和面試方式的,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
采取考核(面試)方式的,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
考試由酒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酒泉市環境保護局、酒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配合實施,紀檢監察部門全程進行監督。
1.筆試。
(1)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報考崗位專業基礎知識,其中,公共基礎知識占40%,專業基礎知識占60%。
(2)考試時間、地點,根據報名和資格審查情況另行通知。應聘人員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2.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專業知識、綜合分析能力、處理問題能力、應變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面試進行現場百分制考察評分。面試小組應對每位應聘人員客觀、公平、公正地進行評價,集體現場打分,當場亮分,當場匯總成績。個別崗位參加面試人員較少時,在面試前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劃定最低面試分數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告知面試人員。
應聘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按通知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照各招聘崗位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員。考察由酒泉市環境保護局、酒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實施。通過應聘人員就讀院校、原戶籍地公安派出所、鄉鎮(社區),對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主要特長以及家庭情況和社會關系等進行綜合考察,形成書面考察結論。
(五)體檢。由酒泉市環境保護局、酒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人社部發〔2013〕58號)文件要求,在指定醫院組織體檢。體檢不合格人員,終止擬聘協議。
(六)確定擬聘人員和公示。招聘單位根據考試、考察及體檢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在酒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七)聘用。公示后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經主管部門審核,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按照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定確定崗位等級、簽訂聘用合同、兌現相應待遇。
招聘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2.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3.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4.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條件形成的空缺崗位,本次招聘不進行遞補;因應聘者本人放棄應聘資格形成的崗位空缺,可按相關程序依次遞補。
5.本次招聘,凡是被取消聘用資格或自主放棄參加面試的,所繳費用不予退還。
6.本次招聘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一經聘用,五年內不允許調離本單位。
酒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電話:0937-2618488
酒泉市環境保護局咨詢電話:0937-2612107
酒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咨詢電話:0937-2613609
1.酒泉市市直事業單位招聘碩士研究生崗位簡表f.rar
2.酒泉市事業單位招聘報名表f.rar
3.誠信承諾書df.rar
酒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酒泉市環境保護局
酒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