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檢察院招考機關聘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現面向社會公開招用聘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性質、人數
本次招用的工作人員為增城區人民檢察院機關聘員,招用人數1名。
二、招聘職位和條件
(一)招聘職位:
招考 職位 |
職位 簡介 |
招聘 人數 |
專業 名稱 |
學歷 學位 |
其他 條件 |
檢察輔助崗位 |
檢察輔助工作 |
1 |
專業不限 |
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 |
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同等條件下,滿足下列條件之一者優先聘用:1.熟悉計算機操作,持有計算機等級2級以上證書;2.持有機動車駕駛證2年以上(含2年) |
(二)報考人員需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無刑事犯罪和被開除公職記錄,無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報名的情形。
4.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定;
5.可自行解決住宿問題;
6.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時間:2016年5月6日、9日、10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2.地點:增城區人民檢察院政工辦(519房)(荔城街府佑路133號)
3.提交資料:
報名人員報名時須提供的資料如下:《報名表》一式兩份(附件下載并填寫)。身份證、戶口簿(屬集體戶口的須提供加蓋公章的戶主頁復印件及本人頁)、畢業證、學位證(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和《大學生就業推薦表》)、計生證明(未婚證)、其他資格證書(如計算機等級證書、機動車駕駛證等),報考人員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本次實行現場報名,不得由他人代報名,報名時當場進行資格審查。
4.報名要求:
報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核后,由增城區人民檢察院通知參加筆試和面試。
(二)考試
此次考試分為筆試及面試兩個環節。筆試和面試環節均采取百分制分別評出分數。
1.筆試:筆試主要考察文字表達能力,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面試主要考察語言表達能力和分析、判斷問題能力等。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1:3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比例不足1:3的按實際參考人數確定。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總成績(滿分為100分)按照筆試(路試)成績占40%,面試占60%的比例折合計算,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三)體檢、考察與公示
1.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考察程序參照事業單位人員招聘錄用的有關規定執行。
2.因體檢、考察不合格不符合要求或在此期間考生主動放棄出現缺額時,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3.根據體檢、考察結果,對擬招用人員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放棄聘用的、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或發現其他問題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取消聘用的,區檢察院可以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其他人選。
四、工資福利
招聘人員經聘用后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2個月,工資待遇參照增城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聘員工資福利標準,按規定繳納社保和住房公積金。
五、其他事項
本招考公告及相關內容由增城區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20-66268017。
附件:
增城區人民檢察院機關聘員考試報名表.doc
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檢察院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