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市經信委直屬事業單位寧波市中小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和寧波市信息化服務中心決定面向浙江省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2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市中小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寧波市工業經濟發展研究所)于2013年3月經寧波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建立,2013年12月經批準增掛寧波市工業經濟發展研究所牌子,實行二塊牌子,一套班子,是寧波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直屬的財政全額補助純公益類事業單位, 機構規格為行政正處級。主要工作職責:綜合推進和協調全市政府服務企業工作,承擔中小微企業服務平臺網絡體系建設,承擔全市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運行監測工作;承擔全市工業經濟發展研究,分析研究全市工業發展重大問題。
寧波市信息化服務中心是寧波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下屬準公益類事業單位,經費預算形式為差額撥款,機構規格為行政正處級。主要承擔為我市信息化公共平臺、重大項目的建設提供技術支持,承擔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工作,開展信息安全測評、評估、咨詢、認證及開展信息化咨詢、培訓、論壇等信息技術應用推廣服務。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詳見附件)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27日;
2、報名辦法:登陸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nbrs.gov.cn/index.htm)或寧波市經信委網站(http://www.nbeic.gov.cn/)通知公告欄下載并填好報名表(詳見附件),在規定時間內發送至各招聘單位,郵件主題請標明“報考崗位+姓名”。寧波市中小企業發展服務中心發送至nbzxqf@163.com。寧波市信息化發展服務中心發送至nbxxhfw@163.com,要求郵件需包含報名表、本人簡歷和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憑國家教育部認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勞動(聘用)合同(或養老保險交費憑據)等材料的掃描件。郵件發送后請電話聯系確認。
3、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招聘單位在接收到郵件后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通知本人進入現場資格復審,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將通過回復郵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4、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取消該崗位招聘。
5、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名單將于報名結束后3個工作日在寧波市經信委網站通知公告欄上公布,之后通知資格初審通過人員資格復審和考試的時間、地點。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直接面試的辦法,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
1、資格復審
面試前招聘單位將對參加面試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攜帶報名表一式兩份、本人簡歷、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港澳臺、國外留學回境人員憑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證件、勞動(聘用)合同(或養老保險交費憑證)、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招聘單位現場進行資格審查。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查。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
2、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憑身份證按照通知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
3、成績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成績相同的增加考試課目。面試成績及進入體檢考核人員名單將于各招聘單位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在寧波市經信委網站通知公告欄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網上下載體檢通知(或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主管部門報經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寧波市經信委網站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擬錄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必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各招聘單位資格復審地址和聯系人:
寧波市中小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寧波市江東區和濟街95號市行政中心8號樓1911辦公室;咨詢電話:0574-89183416,聯系人:應老師。
寧波市信息化服務中心,寧波市高新區創苑路750號寧波市軟件園B座3樓,咨詢電話:0574-87911586,聯系人:林老師。
本次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74-89186467。
寧波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6年5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