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學2016年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我校工作需要,經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2016年我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為88名(詳見招聘計劃),為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承擔高校教學科研、教學科研輔助工作)和管理崗位,除部分崗位面向社會招聘具有一定相關科研工作經驗的人員外,其余崗位均面向全國應屆畢業生(含2014年以后畢業至今,未落實工作單位且具有畢業派遣資格的畢業生)及留學回國人員公開招聘。現將有關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在高等院校從事相關工作的知識水平和能力。
5.學歷、學位及政治面貌等要求見各崗位應聘條件。
二、報名及資格審核
(一)報名
應聘人員須通過云南大學人事處主頁登錄云南大學公開招聘報名系統進行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個人信息,若填寫的個人資料與實際情況不符,一切后果由本人負責,同時我校有權取消其參加考試以及聘用資格。
網絡報名時間為:2016年5月16日至5月27日
聯系電話:0871-65033841
聯系人:衛老師、徐老師
我校熱忱歡迎各類高層次人才到校工作,凡符合招聘專業需求并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優秀非應屆畢業生,已參加工作者,直接與我校人事處及相關學院聯系,常年進行考核聘用。
(二)提交應聘材料
應聘人員完成網絡報名手續后,應及時提交下列材料復印件1式1份至云南大學人事處審核,并同時交驗原件。資格審核通過者方可參加考試。無法現場直接交驗相關材料的,可先郵寄相關材料復印件,審核通過參加考試時再交驗原件。材料清單如下:
1.通過網絡報名系統生成并打印的《云南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報名登記表》。
2.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3.學歷學位及相關材料。
2016年應屆畢業生提交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學習成績單復印件;2014年及2015年畢業至今,未落實工作單位且具有畢業派遣資格的畢業生提交畢業證、學位證復印件,此外,還必須提交由檔案托管部門出具的檔案托管情況及未落實就業單位情況的證明材料。
應聘社招崗位人員提交畢業證、學位證復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提交國外學位證明、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復印件。
4.應聘馬克思主義學院崗位(崗位代碼:J019、J020)、學生處專職輔導員崗位(崗位代碼:Z001、Z002、Z003、Z004、Z005)、校團委崗位(崗位代碼:G001)者,須提供本人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的黨員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三)資格審核時間安排
1.應聘學歷要求為“碩士”及“碩士及以上”崗位人員,現場提交材料審核為:2016年5月25日至2016年5月30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郵寄材料審核截止時間:2016年5月30日
2.應聘學歷要求為“博士”崗位人員,現場提交材料審核及郵寄材料審核時間為:2016年5月25日至2016年6月2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郵寄材料審核截止時間:2016年6月2日
請應聘者仔細閱讀上述材料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提交材料進行資格審核,逾期材料不齊或未按時提交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此次招聘考試、考核,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審核地點(材料郵寄地址):昆明市呈貢大學城云南大學呈貢校區梓苑明遠樓304室人事處人事科;郵政編碼:650500;聯系電話:0871-65033841
應聘者于2016年6月6日后憑網絡報名時預設的密碼登陸網絡報名系統進行查詢本人資格審核結果,資格審核結果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試
凡報名應聘者,經資格審查符合招聘基本條件和相關崗位專業、學歷層次要求的,均可參加考試。
其中,學位要求為“博士”的崗位,應聘人員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學位要求為“碩士及以上”的崗位,博士直接進入面試,碩士采取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博士不占通過筆試進入面試的碩士應聘者名額;學位要求為“碩士”的崗位,按照先筆試后面試的程序進行考試、考核。
筆試與面試考核時間定為2016年6月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一)筆試
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其中,招聘崗位數與符合招聘條件的報名人數原則上不低于1:3的比例可組織考試。達不到比例的,則相應遞減崗位數。個別緊缺、特殊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方可開考。
待網絡報名及資格審查結束后,根據各崗位通過資格審查人數情況,于2016年6月在云南大學校園網與人事處網站公布筆試時間和考場安排。
(二)面試
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崗位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應聘人員為博士的,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等額確定考核人員,對學位要求為“博士”的崗位,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傳傳單,以免受騙上當。
四、考核
考核工作按照校人事處統一指導、校內各用人單位具體組織實施的原則進行。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予聘用。
五、體檢
經考核通過的人員由學校組織體檢,體檢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合格者列為擬聘用人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據考試考核綜合成績及體檢等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經學校校長辦公會審批同意聘用的,按規定在校園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者報上級部門審批。
七、聘用
公示期滿的擬聘用人員由校內各用人單位組織填寫《云南省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審批表》(一式四份,可到人事處人事科領取)報學校人事處,由學校報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經上級部門批準后,擬聘用人員方可辦理報到手續。受聘人員須與學校簽訂聘用協議。
凡新招聘到校工作人員,涉及承擔班主任、兼職輔導員等學生工作任務,以及參加新農村建設、支教鍛煉等工作,必須服從學校和各具體用人單位安排。
新招聘到校工作的專職輔導員必須在輔導員崗位連續工作滿6年后,方可提出轉崗申請,經學校批準后方可轉崗。
八、待遇
經上級部門批準招聘到教學科研崗位工作的博士,學校提供購房補貼及安家費相關待遇,詳見云南大學校園網主頁《云南大學2016年公開招聘公告》中的相關內容。
九、紀律監督及相關要求
1.整個招聘工作將在我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對于招聘崗位實行公開、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2.考生須服從國家和云南省的公開招聘政策規定,提供符合規定并與招聘崗位相符的證件,對違反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所有畢業生報到時必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相應崗位要求的其它證書原件,畢業證的專業必須與崗位要求一致,否則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員存在應當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如有違反招聘紀律、徇私舞弊行為的,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督電話:0871-65033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