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社會科學院2016年上半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寧事招公告核﹝2016﹞30號
南京市社會科學院是南京市政府直屬的正局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為進一步加強我單位科研人才隊伍建設,按照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寧委辦發〔2011〕83號)文件精神,經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南京市社會科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編制內社科理論研究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廉潔奉公;忠于國土事業,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五)社會學專業,博士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六)應屆畢業生須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本次招聘報名時間為2016年5月13日至5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報名方式:網絡報名
(三)報名郵箱:2493739213@qq.com
(四)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南京市社會科學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
2.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獲獎證書(掃描件);
3.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
4.應屆畢業生需提供《畢業生雙向就業選擇推薦表》及成績單(掃描件);
5.具有工作經歷人員提供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證明(掃描件)
6.發表的核心期刊論文或著作目錄。
報名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核、聘用資格。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本次招聘對象為高層次人才,不設開考比例。
(五)資格復審:報名人員網上提交相關材料初審通過后將電話通知報名人員,請于報名期間將報名材料原件交南京市社科院辦公室復審,審核完畢后返還原件,復印件留存。資格復審結果將于綜合考評前電話通知報名人員。資格復審通過人員參加綜合考評,名單在南京社科網上公布,綜合考評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通知本人。
三、綜合考評
本次招聘高層次人才,采用簡化程序、綜合考評的方式。由招聘單位成立考評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批準后的綜合考評方案,負責考評工作的組織實施。綜合考評主要包括政治思想品質、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學術成果、個人素質等。綜合考評采取百分制,合格線為70分。綜合考評成績及排名將于考評結束后2個工作日以內在南京市社科網發布。
四、體檢、考察
綜合考評結束后,在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按崗位擬招聘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于體檢前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
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組織考察。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招聘單位可在綜合考評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五、公示、聘用
南京市社會科學院根據綜合考評、體檢和考察等情況,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南京市社科網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報備案后,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相關手續,聘用人員實行3個月試用期,初次就業者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辦理正式聘用手續,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終止聘用關系。
六、招聘工作咨詢、監督電話
(一)招聘咨詢電話
南京市社會科學院辦公室:025-83610112
(二)招聘工作紀檢監督電話
南京市社科院機關黨總支:025-83610232
附件:《南京市社會科學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
南京市社會科學院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