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縣政府批準,新鄉縣人民法院現面向市區社會招錄司法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計劃
計劃招錄20人,主要從事法律輔助工作,即審判輔助人員10名,特保輔警10名(男輔警8名,女輔警2名)。
二、報考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或涉案記錄;
(三)、報考審判輔助人員的年齡為20周歲至30周歲(1986年5月1日至1996年5月1日期間出生);報考特保輔警的年齡為18周歲至28周歲(1988年5月1日至1998年5月1日期間出生);
(四)、報考審判輔助人員要求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法律專業、中文專業、計算機專業、文秘專業、財會專業、統計專業人員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報考特保輔警要求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以上學歷,專業不限。人民公安、警察專業優先,復員軍人學歷放寬至高中文化程度;
(五)、身體健康,體貌端正,報考特保輔警的男性身高不低于175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5cm。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6年5月16日至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
(二)、報名地點:人民路行政服務中心市人力資源市場(西廳)及新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服務大廳。
(三)、提交資料: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等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近期同底版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4張,填寫報名表,交報名及考務費:60元。2016年畢業生須提供學校出具的各科成績合格及能按時畢業的證明。報名時在現場填寫報名表。
(四)、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此次招考錄用的全過程,凡發現報考人員與擬聘用人員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五)、如報名人數較多,由新鄉縣法院組織進行初審,綜合確定考試人員。
四、考試
報考書記員的考試分為筆試、計算機操作測試和面試。報考特保輔警的考試分為筆試、體能測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內容主要包括法律知識、基礎寫作能力等。
(二)、計算機操作測試
計算機操作測試內容主要包括計算機常識及基本操作等。
(三)、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內容主要是對身體機能的基礎測試。
(四)、面試
面試按筆試和計算機操作成績(體能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按擬聘用人員的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主要是對報考人員的認知能力、儀表形體、現場反應和口頭表達能力進行測試。
以上考試時間、地點視報名情況而定,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五、體檢政審
根據考試和面試情況,按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政審人員。
體檢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要求執行。
依據體檢結果,由新鄉縣人民法院組織進行政審。
體檢、政審有不合格者,按總成績排名進行遞補。
六、培訓錄用與工資待遇
政審合格者,由新鄉縣人民法院組織進行崗前培訓。
經培訓考試合格者,由市宏升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與被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向新鄉縣法院進行勞務派遣,正式上崗。未通過培訓考試的,不予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