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體育科學研究所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2016-05-30
北京市體育科學研究所是北京市體育局直屬財政補助事業單位,主要承擔北京市競技體育科技攻關服務和全民健身的科研推廣及國民體質監測等工作,單位位于北京市豐臺區光彩北路4號。根據工作需要,現面向2016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并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競技體育科研崗2人。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
3.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健康標準;
4.熱愛體育事業,熱衷于體育科研工作和體育管理工作。
(二)崗位條件
1.2016年應屆全日制研究生畢業并取得碩士或博士學位(取得碩士學位年齡在27周歲以下,取得博士學位年齡在30周歲以下);
2.運動人體科學、運動訓練等相關專業畢業,具備運動生理、生化、營養、康復、訓練學等專業基礎知識,以及科研方法、科研統計等基本技能;
3.英語六級以上;
4.能適應隨運動隊長期出差的工作要求;
5.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須符合北京市接收的相關政策。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采取現場報名,初審確認的方式。
1.報名時間:2016年6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2.報名地點:北京市豐臺區光彩北路4號,北京市體育科學研究所四樓會議室。
3.報名所需提交材料:個人簡歷,本人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兩張,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學校相關部門公章的畢業生成績單和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所報崗位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二)崗位擬聘用人數與通過資格初審人數未達到1︰3的,由招聘單位決定該崗位是否招聘或實際招聘人數。
(三)考試方式: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滿分為100分。考試范圍包括綜合素養、基本能力和與聘用崗位相關的知識及綜合能力等。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招聘單位公布筆試成績。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臨場應變和形象儀表等方面,滿分為100分。面試全程錄像。
3.合格分數線:筆試、面試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筆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進入面試范圍,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列為考察人選。
(四)崗位遞補:因進入面試范圍人員主動放棄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崗位擬聘用人數與面試人數不足1︰3的,可從該崗位通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排序依次遞補,但最多不超過1︰3的比例(筆試成績并列的除外)。
(五)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1︰3的,由招聘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該崗位是否招聘或實際招聘人數。
(六)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以綜合成績確定名次,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七)公布綜合成績: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招聘單位公布面試及綜合成績,初步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八)應聘人員對已經公布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和考試名次有異議的,應在各環節考試分數公布3天內向招聘單位申請復查,復查范圍包括答卷漏評、分數漏記、錯記、錄入差錯、排名差錯等。
(九)體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如體檢不合格,不予聘用。
(十)考察:招聘單位到擬聘人員的學校進行考察,核實其經歷及學歷,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現、工作實績等情況。
(十一)公示報批: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招聘單位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招聘單位將有關材料報市體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核準、接收和備案手續。經批準后,招聘單位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十二)招聘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關政策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轉正繼續聘用。被聘用人員工資、福利等待遇按照國家和北京市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檔案轉入人才服務機構,自謀職業。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高春利、俞子超
聯系電話:(010)87280754、67228390
北京市體育科學研究所
2016年5月30日